當大家對這整起事件感到震驚、難過之時,就在事發隔天,蘋果日報頭版登出了胡夫人車禍時的慘景實照,胡夫人滿身是血的躺在單架上面,其景實在觸目驚心。
二、TVBS應立即公布完整調查結果,並予兩名遭免職處分的記者對採訪及新聞處理過程有對外公開說明之機會。此次新聞重大違失,記者有責任, 但無論就日常新聞品質把關以及長期養成記者工作價值來說,主管和電視台高層應負更大責任。 除了新聞主管記過處分之外,總經理李濤亦應自請處分,甚至應該考慮辭職以負起全部責任。
消防局官員就直言,他們是被動購買,名目是救災人員在天災發生時可上傳災情,但事實上在災難現場,救災人員用無線電回報災情還比較實際,因此今年配合編了300個,明年減為100個;民政局也直言是配合研考會政策,剛好里幹事原使用的PDA也在今年年底到期,就配合無線上網,另外編列864萬多元購買500個可無線上網的PDA,作為市容查報之用,但有里幹事吐槽,里幹事有半天在區公所,就可上傳查報內容,況且市容查報沒有那麼急迫、非當場上傳不可。
笨蛋,問題在媒體!綠營中人人皆知,但問題是,笨蛋,問題不只在媒體,而且是綠營中人不懂得什麼叫媒體?所以老在媒體輪迴裡入六畜道。
olivia:老KK們都不敢上網,因為打字沒有說話快,而且證據確鑿。
中國時報於今年(2006年)的十一月十七日,忽然在第二版大幅報導一則標題為”文建會涉弊,送查黑中心偵辦”的新聞。文建會針對中國時報的惡行惡狀,雖然發出聲明,但卻遭到刻意忽略,副主委吳錦發遂與我聯絡,希望藉由我的部落格,將事實說清楚、講明白,吳錦發是我老友,我認識他二十幾年了,這人會貪污,那我魚夫就是貪腐的大王了,老友受到委屈,魚夫豈能袖手旁觀,於是義不容辭,我便帶了我那台小錄影機,將錦發的說明全程錄製下來,並播放給社會公斷,錦發亦將不接受任何刻意扭曲事實的媒體訪問,今後有關此事件的真象,亦請到魚夫的”魚腸劍譜”觀看真正的事實,也請大家來跟吳錦發打打氣吧。
目前消息傳來,台北縣警方已經動員三百警力,預計在明(9/12)日凌晨6:00前,佔領樂生院大門,將預計前往聲援的學生隔開,進行清場,截至9/11 晚間10:00為止,青年樂生聯盟所號召的守衛樂生大門的人,只有二十餘位,由於樂青預計集結的時間,是明天(9/12)早上7:00,要阻止縣政府強勢進駐,但現在已經來不及,非常需要大家的支援,從現在開始,今晚樂生仍持續擴大集結中,請看到消息的朋友,儘速前往樂生院,把消息散佈出去。
讓人印象深刻的是,當初馬宋會登場前,馬英九曾在媒體面前得意洋洋聲稱,「NCC組織法過關就是國親合作的最佳例證」,顯然這位政治明星並未意識到他的黨——而非大法官——謀殺了NCC,也證明他還搞不清楚「為何陳水扁爛到泥濘裡,但國民黨一樣不受信任」,原因就在於,在野黨作了太多NCC組織法之類的蠢事,一件,又一件,現在又打算幹另一件。 馬英九與國民黨,現在就請你們把髒手從NCC拿開;否則,你們只不過是另一個陳水扁,另一個民進黨。
我猜想,應該不是中國的網路有多先進,而是台灣的發展太侷限了。中國市場大、競爭激烈、又有創投資金支持,各種新的嘗試都有充分發展的機會。台灣就一家穩居霸主的雅虎,靠Messenger穩賺的MSN,幾家靠利基市場賺錢的中型網站,市場小、創投不愛,在缺乏創新的市場下,台灣網民也就習慣平靜寫blog、貼圖的生活,玩玩一些拷貝國外也稱新潮的網站為樂。問題是,當中國的Web2.0發展到一個程度,會不會有一天我們變成華語創作的輸入國,每天觀賞中國網民的創作,然後因為上面的廣告開始覺得中國的冰箱、冷氣與汽車不會比韓國差? 某些網路公司老闆接受媒體採訪時顯露出「Web2.0就是我讓大家放東西上來,然後我的網站就可以獲利100%以上」的心態。我想時代很快就會證明這種心態是錯的。無名小站做得早,所以成功獲利了結。但三、五年後的時代會如何?我認為,已經走向鼓勵網路影音創作的中國網路環境,才會有爆炸性的獲利。剩下的問題是,中國的網路公司能從創作者身上分到多少好處?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將於12月8日上午10:00邀集公民團體、學者專家、業者、NCC、消保會召開「有線電視頻道變更與進退場機制」民間公聽會,歡迎大家一起來表達您的看法! 時間: 2006年12 月8日 上午10:00-12:00 地點:台北 NGO會館:中正區青島東路8號
時間: 2006年12 月8日 上午10:00-12:00 地點:台北 NGO會館:中正區青島東路8號
台灣的語文教育也有同樣的問題。或許有不少中小學課程都要求學生寫作,但學生寫的是一樣的題目,而且是寫給同一個人看,再用同一套標準評分。當寫作的自由度被剝奪,當寫作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求以獲得分數,寫作就失去了樂趣。沒了樂趣,孩子們就會抗拒寫作。當孩子們開始抗拒,誰又會想要主動去尋找「為自己寫」的理由呢?
7、用個人部落格或網站打破主流媒體的消息箝制,傳播正確及公益訊息。 ⊙圖說樂生院:90%,懶得面對的真相 ⊙讓新莊市民感覺到樂生的存在對他們有利(Losheng Walker) ⊙飛鷹人「無礙e網」招生中:誰說你幫不上忙? 有你參與,媒體和台灣會更好 台灣媒體改革會不會有成功的一天? 你和你所愛的人,能不能完全脫離被主流媒體欺騙、欺壓或欺負的處境?
媒體隨意欺人,下個輪到誰? 這樣的媒體,大家都頗有同感。。
背叛!! 第二人生~徵文啟事 看似驚聳駭人,意義卻不同以往。 Web2.0+重殘飛鷹人+公益資訊服務+e世代+敢背叛的人=背叛-第二人生 精彩可期 請準備重新擁抱平凡 體驗背叛的勇氣與樂趣
該來的總是要來,與其浪費光陰,不如......人生該作一點有意義的事。 這次,你沒有藉口說「我不會」,至少使用網路就是一種經驗分享。
台灣新聞,世界一絕。這種新聞看多了,難怪整個台灣(特別是政客和媒體人)已漸出現低能的症狀。 蔣渭水醫生曾主訴台灣這位患者的症狀如下,現時更加貼切: 「最初診察患者時,以其頭較身大,理應富於思考力,但以二、三常識問題試加詢問,其回答卻不得要領,可想患者是個低能兒,頭骨雖大,內容空虛,腦髓並不充實;聞及稍微深入的哲學、數學、科學即世界大勢,便目暈頭痛。 」
傳聞將進軍電視媒體甚久的自由時報,八月底取得NCC審核許可設立「自由新聞台」,可以預期,本土立場鮮明的創辦人林榮三,未來肯定掀起新聞台的「本土爭奪戰」。 幾年前,自由時報搬進由創辦人林榮三親自監工,數度邊蓋、邊敲、邊改,花了五年時間才告滿意完工的內湖瑞光路自由廣場大樓,十四、五樓充作報社之用,十一到十三樓層一直「懸位以待」,準備辦電視台。 最快明年二、三月開台 今年六月,由自由時報社長林鴻邦掛名負責人的自由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向NCC提出籌辦「自由新聞台」申請,拖到八月的最後一天才獲許可,讓外界一度誤以為難道是NCC裡「顏色在作祟」。 這次自由時報進軍電視,準備砸下七到十億元鉅資,手筆不小,據指出,財力雄厚的林榮三認為「買電視台硬體的錢,不會比一年的報紙紙張費用多」,在他眼裡是小巫見大巫。自由先前也思考過買下台視,接手現成的器材資源,但評估過後認為,一來競爭者眾,釋股時程也不確定,加上台視現有股權分散,即使買下也未必能夠主導,於是決定先自己「另起爐灶」,至於台視,未來不排除「也會去標」。
NCC不僅換照形式化,以後發照也自了,保密到家,在發照過程中,全無公聽過程。 新聞台再設下去,新聞台市場的廝殺越烈,整體新聞品質可能也會越低。會不會呢?
隨著中影的沒落,原有的19家戲院,新世界改名叫真善美後進了財團的家裡,大光明戲院變成了大光明的歌舞廳,台中戲院早已出售土地被一千六百八十二人平分,延平、中華和光華三家戲院被改建為大樓,眾多的國有戲院,不是賣了就是改建了,僅剩的八家戲院中,只有宜蘭的新生戲院未改建,可以原物歸還。2003年,國民黨終於願意歸還梅花戲院之外的七家戲院。
我心目中的Web2.0 的核心價值,是讓跟我有類似需求的人,能夠有一個合身的平台架構能夠和別人溝通。但是我的聲音,至少我知道有這麼些人會聽到。 一個好的Web2.0 服務商的心態應該像夜市街上的房東,只提供水電跟場地,至於要賣什麼,怎麼裝潢店面,都是承租者的自由。 Web2.0 是我心目中最好的機會讓各種小眾的次文化能夠有機會以較低的門檻在網路上發展的機制。 所以我覺得談Web2.0,應該談怎麼把餅做小,而不是研究怎麼把餅做大。
例如,王又曾遁逃上海後,行蹤不明,有電視台取得了一卷兩年前他在上海舞廳裡跳舞的畫面,於是如獲至寶,全力在頻道上播出,第二天之後,這段畫面也順利在其他同業頻道的新聞報導中出現,成為台灣災鴻遍野,王又曾卻逃到上海跳舞的「可恥」鐵証。 這樣的新聞處理,很不公平,不但是媒體審判,更像媒體殺人。
既然講到這裡,順便你也回想一下,從小到大,自己被套過什麼標籤(Google用語)。 沒有東西逃得過標籤的魔掌 我不是在危言聳聽,但我現在不想為自己作什麼辯解,我已經橫了心,再多的羞辱怒罵都不會動搖,如果看完等下我寫的每一個字,你還是不能開悟,那就當我沒說吧。
麥咖啡不知受啥刺激瘋狂力作!
我同學因研究之故去參加了這個論壇,很詳細的公民報導,請關注北市無線網路的朋友參考。
既然宣布違憲,卻又給兩年的落日條款,而且本屆NCC之決議不受釋憲而影響其適法性,顯然是要減低違憲決議造成的政治對立。等於打了泛藍一巴掌,又給他一大筆醫藥費一樣。只是,兩年後如果政黨輪替,現在堅持行政院完全提名的泛綠,到時可能也開始懷念政黨比例吧。
我國立院多數可以立法掌握政策的主導權,又加上多號大法官解釋陸續奉送給立法院的強制調閱權、調查權以及質詢權等有力武器。為何捨此不圖,不好好利用這些較無爭議且更有實質價值的工具;偏要踩「直接控制人事」這個極有爭議的地雷?難道是沒有能力規劃政策與進行深入調查,而只能以「搶人事」來掩蓋無能?大法官的這號解釋,也是為這種作法稍踩煞車而已。
同阿孝老師感。
為何台灣有線電視節目套餐化遲遲未有下文,與管理收視戶權益的公部門未能有效處理收費亂象,這二大問題,是最令外國專家疑惑之處。
【經濟日報社論】 有第四代行動通訊之稱的無線寬頻接取與應用(WiMAX)業務即將開放,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又計畫將全國分成北中南三區,每區各發三張執照。NCC表示,這樣做的目的是要讓更多中小型業者加入,以避免獨大。然而在理論和實際上這種做法,都無法達成防止獨大或獨佔的作用。這種做法又和交通部的方案不同;所以很有可能引起兩個單位之間職權之爭,甚至是意氣和政治立場之爭,而使大家都失去理性。因此我們希望相關單位和各界人士都先別爭職權,而能客觀深入討論各種可能發照的方式,由全民利益來決定最後該採取的做法。 WiMAX分三區設九張執照的問題之一,是可能喪失規模經濟的利益。通訊是明顯具有大規模經濟的產業,規模愈大用戶愈方便,應可以降低成本,也愈可以提高研發及國際競爭的能力。因此國內外經驗都顯示業者會設法合併變大,而且較小的業者很難有競爭力。行動電話當初也是分區發出八張執照,現在卻併購到只剩三家全區的業者。因此以多張執照來限縮規模似不恰當。 分區發放多張執照,除了可能損及規模經濟,也無法達到防止獨大的目的。如果獨佔者有利可圖,則廠商一定會設法獨佔市場。假如一個市場由五家廠商同時經營時,每家每年的利潤是4億;只有一家獨佔時的利潤會大於原先五家的總利潤而為25億。想獨佔的廠商只要開出相當於每年5億利潤的價碼,其他廠商即很可能願意被併購,而這家廠商仍可賺到相當於每年5億的利潤。換言之,當獨佔利益存在時,必有廠商有能力把其他廠商買下來,而自己也得到更大利益。即使不准併購,這五家廠商也可以暗中勾結來擴大他們的利益。 在一般自由競爭市場,這種併購或合併較不會發生,因為別人可以一直再新設企業,所以市場內的廠商並不限於原來的五家,想併購而變成獨佔的企業買了很多家之後仍然得不到獨佔的地位及利益。但在政府限制設立家數的產業,新廠商無法自由加入,廠商併購能使企業總家數減少,甚至只剩一家;因此併購者幾乎一定能成功減少廠商家數並提高其獨佔能力。由此看來,不管政府一開始准許設立多少家,最後都會被併成有獨佔力的少數幾家。 有線電視就是一個難忘的例子。當初政府和審查委員為了防止獨佔,不僅細分地區而發出許多執照,而且特意排除某些大企業;但如今實質上各地的有線電視多已合併變大而有獨佔力量。我們希望NCC和相關人士要瞭解這個道理並記取這個教訓。 這種管制家數的產業,以及具有規模經濟的自然獨佔產業,獨佔乃是難以避免的事;政府該努力的方向是規範廠商的行為以防止他們濫用其獨佔力量。NCC若誤以為增加一開始的家數就可以避免獨大和獨佔,就會重蹈有線電視的覆轍;不僅最後廠商仍自行合併而得到獨佔力量,主管機關也會疏於及早建立各種防止濫用獨佔力量之規範。 以有線電視為例,政府當初若瞭解業者必然會合併而取得獨佔力量的道理,則應像一般公用事業那樣建立合理的定價制度,而不是由業者或地方政府任意決定。政府也應規範頻道內容的選擇,例如強制一定要有多少為公共利益而播放的頻道,以及要有多少頻道需由公開競爭而非由有線電視業者選擇,以避免業者利益阻礙了公共利益或支配了全部節目內容。WiMAX是發展中的技術,未來可能的應用仍不確定,因此我們也需在制度上要求業者提供其他產業和其他用途合理運用其設施的辦法,以防止業者為私利或其他原因而阻礙了WiMAX的其他用途或相關產業的發展。 既然多張執照並未能解決行動電話、有線電視等獨大和獨佔的問題,我們希望NCC不要執意堅持目前的構想,而應與交通部及其他相關單位,把各自構想的執照發給辦法,及未來防止業者濫用獨佔力量的辦法,詳細對外說明,並請各界深入批評討論,以尋求最符合全民利益之方案。 【2006/08/06 經濟日報】
這些有形無形的公共空間的隔離設計,其實就是讓不屬於消費力強的族群漸漸的退到私領域。在家看電視,就是最廉價而方便的娛樂。
老人的收視權益在哪裡?
NCC:「好累唷~~~」
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理事長陳繼業表示,為加速有線電視數位化,業者有高度共識,在合理的營運模式下,將由有線電視業者免費提供收視戶第一台機上盒,第二台則要收費。陳繼業指出,在第一台免費的條件下,若將現行100多個類比頻道全部轉換成數位頻道,估算機上盒的施工裝置成本以及未來營運時客戶服務中心(Call Center)等的成本支出充分反映後,數位化第一年的收視費用將從現行每月600元調漲至656元。不過,陳繼業強調,雖然上限調高為656元,但後續成本會變動,價格也會隨著變動。
政府為何會出資製播國際頻道,而且是以非母語的英語發聲(法蘭西24係以英、法雙語發聲),當然有其文化戰略上的考慮。至於少數民間商營的國際頻道如CNN等,雖然並無法律或政治力來規範它的言論立場,但套句薩依德的話來說,美國媒體根本就懷有相同的「中心共識」,而這個共識正是美國文化的本身,它讓媒體工作者不自覺的受到意識形態的限制。 除了政府掌控或民間商營之外,許多國際頻道乃是由該國的公共電視負責營運,英國BBC 的World Service、日本NHK的World TV、德國ARD的DW均是如此,甚至法國的法蘭西24亦是由公共與商業電視共同經營。但是具有公共性格的公共電視台是否就能免除國家意識形態的侷限,仍屬見仁見智。法國文化部長德瓦布蘭一方面表示,法蘭西24會堅持法國人的價值觀,另方面又強調該頻道是對多元文化的尊重,正是國際頻道具有分享與對抗雙面性格的最佳注解。 儘管如此,我們對各國紛紛投入製播國際頻道行列,仍然可以有些正面的想像。畢竟文化對抗與多元分享,有時只是一線之隔。從美國文化霸權或西方意識形態的解構來看,對抗正預示重構的可能,問題只在於我們是否真能理解薩依德所言:「伊斯蘭教」與「西方世界」絕對不應該是讓人們盲目追隨的旗幟。
olivia:胡云--毫無疑問,這是一場電視戰爭。對於絕大多數國際電視頻道而言,更明白地說,它不是一場商業利益之戰,而是赤裸裸的文化與資訊之戰。
分析中指出社會上有二類宅男,一類是成天沉迷於漫畫、電玩或3C商品的年輕人,那些人除了在網路虛擬世界有和人互動之外,在現實是幾乎不和人有互動的泡網科技怪人。另一類則是那種懶得出門,成天在家看電視、睡覺的男人。在記者會現場主辦單位生動的演出了「三宅男一生」行動劇,劇中的小宅男因為當鑰匙兒童,天天只能看電視;中宅男則從看電視變成打電動,在網路世界中打打殺殺,足不出戶,連女朋友都被他氣跑了;大宅男繼續陶醉在網路聊天室中,還在不知道原來自己愛上了假扮成蔡依林的網路恐龍妹!一日宅男,終身宅男,最後墮入宅男的無間道!雖然是誇張的表現了宅男的生活,但卻很深刻的表達了這個族群的行為模式。
他原本期望委員們對於備忘錄的內容逐一回應,但聽到的答覆卻只是哪些作法於法無據,或是哪些事目前沒有經費,那麼現有可拿出來用的工具為何?如果法律面的限制很多,要怎麼解決?這些委員們並沒有答覆。是不是應提出更積極的傳播政策?NCC面對問題只表示「依法行政」,但法律有時只是最消極的標準,NCC必須有更積極的作為。
文末還有相關資訊,請參考~
活動宗旨:讓電視機自動跳過頻道50~58的各個新聞台頻道,除非使用者手動輸入頻道編號,不然看不到這些新聞台。不過由於不是每台電視都有這功能,各廠牌各型電視的操作方法又各不相同,因此大家參與時並不能只貼個貼紙就OK,希望大家都能照著以下的寫法,拿出數位相機,研究一下你家電視機如何跳過50-58頻道,然後寫一篇圖文並茂的教學文章,post 在自己的 blog上,讓社會大眾能輕鬆找到家中電視的跳台操作方法,讓新聞台的收視率有效降低,這樣才能發揮觀眾的力量,逼使新聞台製作出較高品質的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