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改運動更需思考的,是我們社會基礎是什麼?組織裡有記者和研究者,卻沒辦法使這些想法也能讓民眾理解、連結,而這也是在台灣的媒改運動裡,整體來講較為缺乏的部份。
NCC在9月28 日辦完第一次「通訊傳播管理法(通傳法)草案」公聽會,當天會後NCC立即發佈新聞稿,對外發佈宣稱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第三天公聽會修法政策方向獲致肯定新聞稿,這種說法不但與事實不符,根本就是掩耳盜鈴。數周後,NCC 重新俢訂的「通傳法草案」,証明當初自稱的「肯定」,其實是與財團達成的共識。在「新版」草案內容曝露了NCC只是假借公聽會「漂白」自己的預設立場。令人憤怒的是,公民團體在第一次公聽會中提出的多項意見幾乎完全不被採納,而所謂「新版」草案,卻在財團的「建言」下,更向電信及廣電業者利益傾斜。 NCC無疑是假公聽,真護航!
他原本期望委員們對於備忘錄的內容逐一回應,但聽到的答覆卻只是哪些作法於法無據,或是哪些事目前沒有經費,那麼現有可拿出來用的工具為何?如果法律面的限制很多,要怎麼解決?這些委員們並沒有答覆。是不是應提出更積極的傳播政策?NCC面對問題只表示「依法行政」,但法律有時只是最消極的標準,NCC必須有更積極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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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拜會NCC備忘錄 時間:2007年2月9日下午12:00至4:00 地點: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延平南路辦公室 出席人員: 公民團體: 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媒體觀察育基金會、媒體改造學社、台灣國際勞工協會、台大人口與性別研究中心、同志諮詢熱線、台灣少年權利與福利促進聯盟、傳播學生鬥陣、台灣女性學會、勵馨基金會、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開拓文教基金會、台北市家長協會 NCC人員:蘇永欽、石世豪、劉宗德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