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中華電信用戶迴路(俗稱最後一哩,last mile)可望在年底前正式定案。昨日NCC召開聽證會聽取固網與行動業者意見,NCC委員表示,用戶迴路未來一旦確定開放後,固網業者與中華電信若協商不成時,NCC對收費條件具有裁決權。此一措施,對中華電信將具有相當的強制力。 將市內用戶迴路公告為瓶頸設施,是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九十五年度施政計畫的重點項目之一,依NCC擬公告的市內用戶迴路方案,中華電信必須以成本計價方式,出租用戶迴路給其他固網業者,讓其他業者也有能有相對利潤提供創新市話服務。另外,為鼓勵固網業者投資光纖建置,光纖用戶迴路則不納入瓶頸設施範圍。
線上音樂市場原本由Kuro、Yahoo、ezPeer與KKBOX等四家業者鼎立,不過Kuro(創聯網)宣布與Yahoo奇摩音樂通合作,推出線上音樂下載服務。創聯網董事長鄭期成表示,會員付費下載歌曲後,將可永久的合法擁有。鄭期成:『這首歌跟著你走,可以隨意下載,可以隨意燒成光碟,然後你要唱歌或自己用都是沒有問題,我們會發權狀,希望合法的音樂能夠有價化,創造更大的價值。』
消防局官員就直言,他們是被動購買,名目是救災人員在天災發生時可上傳災情,但事實上在災難現場,救災人員用無線電回報災情還比較實際,因此今年配合編了300個,明年減為100個;民政局也直言是配合研考會政策,剛好里幹事原使用的PDA也在今年年底到期,就配合無線上網,另外編列864萬多元購買500個可無線上網的PDA,作為市容查報之用,但有里幹事吐槽,里幹事有半天在區公所,就可上傳查報內容,況且市容查報沒有那麼急迫、非當場上傳不可。
美國國會9月29日通過「2006年非法網路賭博執行法」案,在布希正式簽署後,金融業者若代收客戶用於網路賭博網站的信用卡付款款項,即構成違法。估計今年賭博業者從客戶身上賺走155億美元(約台幣5146億),由於北美市場占這些賭博業者營收比重的一半,消息傳出後,在倫敦上市的線上博弈公司股價紛紛以長黑做收,估計市值蒸發65億美元(約台幣2158億)。以全球最大撲克賭博公司Party Gaming為例,該公司本週稍早已不在倫敦富時100指數個股名單中。
國內盛行網路部落格文化,部落格作者常以文章配上優美的音樂,藉此抒發心情,並供人點選,此一行為,雖為自己的文章及網誌內容增色不少,但已違反著作權法。 近幾個月,各地地方法院判決相繼出現,部落格作者因在部落格內設音樂檔案,供登入部落格的人聆聽、下載,而被判刑的案例,包括台北地院的「心電感應音樂小站」案等,已有四例,值得網友提高警覺。
著作權法與資本主義
中華電信擬大舉介入各縣市政府的行動通訊服務,正評估入股經營台北市網路新都的安源資訊,希望能低於每股10元的票面價入股,並與桃園縣政府合作斥資約10億元興建「行動走廊」,在主要城市提供WiMAX的新通訊服務。
飛行網Kuro九月份與IFPI財團法人國際唱片交流基金會達成和解共識,並且付出新台幣三億八千萬鉅額賠款,被視為台灣線上音樂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所以說,好個"資訊社會"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