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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今天將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提名名單送達立法院,其中,七位被提名人除了謝進男是現任NCC委員,其他六位全部來自學界,背景為法律、經濟、電信、通訊及新聞,但業界的反應多半感到陌生。
因第一屆NCC委員就以學者占多數,業界一直希望有電信背景者加入,不過,業界也清楚,若與業界相比,NCC委員待遇實在不高,以十三職等的副主委為例,月薪新台幣十一萬五千元,若要挖角在業界已位居要職者,簡直不可能。
NCC相關官員表示,雖然這是中華民國憲政史上,第一次行政院長提名的名單須經立法院同意,但二屆NCC提名委員爭議不大,預料應可在立法院順利過關,卻擔心較有政治上爭議的考試委員及監察委員審查時,若進展不順,可能影響NCC委員審查時間。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中午將NCC人事案排入八日立法院院會報告事項議程。
二屆NCC被提名委員中的新面孔為: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副教授翁曉玲、台大經濟系教授劉崇堅、台大社科院副院長陳正倉、交大電信工程系教授李大嵩、中央大學通訊工程系主任張寶基、世新大學新聞系主任鍾起惠。
二屆NCC提名委員出爐 業界對多數委員陌生2008-07-01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Rtn/2007Cti-Rtn-Content/0,4526,110101+112008070102198,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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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十七日電)由五大有線電視系統組成的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今天發表數位匯流產業白皮書,根據此白皮書,台灣平均每付費電視訂戶的年均營收比為三百一十四美元,年均投資比則為六十八美元。營收比約為投資比的四點六二倍,比美、日、韓的一點多倍高出許多。
白皮書在2004至2006年的調查,平均每付費電視訂戶的年均營收比最高為美國,價值九百八十五美元;其次為英國九百一十二美元;日本為四百五十二美元;台灣為三百一十四美元;韓國則為一百零九美元。
平均每付費電視訂戶的年均投資比方面,美國為六百零五美元;英國為五百四十九美元;日本為三百三十七美元;台灣為六十八美元;韓國有六十九美元。
若以平均每付費電視訂戶的年均營收比除以投資比,美國為一點六三;英國為一點六六;日本一點三四;韓國一點五八;均少於台灣的四點六二。
此外,白皮書指出,台灣付費電視普及率達百分之八十七,此一產業2006年的營收約有十八億美元(約佔GDP的百分之零點五)。廣告支出預期年複合成長率百分之六點四可持續到2009年,顯示產業基礎穩固。
不過,台灣政治內鬥讓監理機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嚴重受限,阻礙改革產業關鍵議題,白皮書建議,NCC未來應取消價格上限,制訂政策過程應多讓產業參與,建立市場透明度等。
yam天空-新聞-數位匯流白皮書 台灣有線電視業者收益佳2008-04-17
http://news.yam.com/cna/life/200804/20080417050291.html
台灣的有線電視數位化腳步蹣跚,業者認為一大半責任落在主管機關頭上。
包括了台灣寬頻通訊、凱擘、中嘉網路、台固媒體等多間有線電視業者組成的台灣有線寬頻產業協會(CBIT),今(16)日與亞洲有線暨衛星電視廣播協會(CASBAA)聯手向政府請命,表示與有線電視的相關法令應予以鬆綁,如此才能促生本地的數位電視進程,令2013年全面數位化的目標能夠予以達陣。
摘自 ZDNet Taiwan - 新聞 - 數位產品 - 數位電視業者聯手呼籲法令鬆綁2008/04/17
http://www.zdnet.com.tw/news/ce/0,2000085674,20128790,00.htm?feed=RSS:+CNET%A5x%C6W+-+%B3%CC%B7s20%ABh%B7s%BBD
@上星期,突然有稽查人員跑上門,要求老闆關掉電視節目。小吃店老闆女兒:「他說違反著作權法,叫我們馬上做關掉的動作,我覺得這是我們自己的店家,我們並不是在走廊上做播放,一開始他會做勸導的動作,之後就是從1500元,罰到最高金額75萬。」
@為了宣導著作權法精神,ARCO近來四處到小吃店稽查,連機車行這樣的開放空間,也得收權利金才能播電視。機車行員工:「你看我的電視在裡面,不可能放在大門外給人看,連開個機車行放個電視都有事,她(稽查員)這樣來算是擾民耶,不簽名還不開心。」
@擔心客人跑光,大多數的店家還是希望繼續播電視,炒熱氣氛,但相關規定宣導不周,讓他們一頭霧水,更別說掏錢付一筆權利金。
TVBS當然緊張嚕。。。
@台灣大哥大集團所屬台固媒體有線電視網今年度將積極佈局數位化,總經理鄭俊卿今天表示,六月將由旗下系統台新莊的永佳樂有線電視先行試辦,用戶透過數位機上盒,除可看高畫質節目,還可進行加值互動服務,運動彩券上路後,也可透過機上盒進行下注。
運動彩券上路後,也可透過機上盒進行下注
哪時?台灣有什麼運動可以下注?
胡元輝先生出有一本書,可以配合閱讀:
《媒體與改造》
作者: 胡元輝
出版社: 商周出版
書系: 工作大師系列
出版日期: 20071116
ISBN: 9789861249629
城邦書號: BW2009
膠裝.296 頁. 15cm×21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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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村村有寬頻政策針對四十六個偏遠村落進行網路建設,負責其中四十三個村網路建設的中華電信公司董事長賀陳旦在最後一批五個村今天舉行的寬頻啟用儀式中表示,中華電信還將提供優惠方案,並在振興村成立數位教室與捐贈電腦提供村民使用,希望城鄉數位落差儘快縮減。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 (NCC)提出村村有寬頻政策,今年規劃四十六個村落寬頻建設,其中海拔一千零七十五公尺的藍色部落「阿里山裡佳村」最先完成建設,目前除屏東縣霧台鄉好茶村因聖帕颱風及連日豪雨造成土石流,破壞道路橋樑致無法施工外,其餘四十五村都在十二月中完工提供服務,可說完成幾乎是不可能的任務。
賀陳旦今天與NCC主任委員蘇永欽共同在台東縣池上鄉振興村主持寬頻開通儀式時表示,為達成負責四十三村網路建設的艱鉅任務,中華電信動員龐大人力,投入九千三百多萬元,在高山、離島等地理環境不良、交通不便地區,歷經颱風豪雨肆虐的情況下,克服萬難在苗栗、花蓮、屏東、台東、嘉義、台南、高雄、南投等八縣偏遠村落一步一腳印的從事建設工程。
另外,中華電信還大力協助NCC指定由台灣固網公司所負責建設的阿里山鄉三個村落連外電路,中華電信的努力讓台灣成為世界第一個村村有寬頻的國家。
賀陳旦說,中華電信基金會為縮短數位落差、創造更多數位機會,在振興村成立數位教室,捐贈十台新電腦,並導入中華電信的企業志工協助開設資訊課程。
村村有寬頻開通典禮今天也特別連線到蘭嶼鄉,鄉長周貴光在連線中再次感謝中華電信提供網路建置及建設微波系統,讓蘭嶼與世界接軌;中華電信還捐贈朗島天主堂吉他、電腦及衣物等,提升小朋友的音樂素養與資訊處理能力。天主堂、朗島國小學童還特別盛裝為儀式表演合唱,帶來不少歡樂與感動。
村村有寬頻完成 中華電信捐數位教室2007.12.22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Rtn/2007Cti-Rtn-Content/0,4526,110110+112007122200795,00.html
藍綠的默契不錯嘛~ 綠的讓NCC通過,藍的讓總預算通過
平常能這麼幹台灣就不會亂到現在了(謎之音:廢話,現在是選舉耶!不騙一些選票怎麼對的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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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周永捷二十日電)公平交易委員會今天表示,飛碟廣播公司與中國廣播公司違法結合,刻意規避結合申報義務,違法情節重大,開罰新台幣三百萬元。飛碟晚間發表聲明指出,公平會在沒有充份證據下做此處分,嚴重損害飛碟聲譽,令人無法接受,將循行政救濟管道提起訴願。
公平會召開委員會議,新增提案,對中廣股權轉讓給好聽、悅悅、播音員、廣播人等四家事業,是否涉違反公平法討論,認為飛碟廣播公司與中國廣播公司違法結合,做成罰款三百萬元決議。
飛碟晚間回應表示,飛碟前董事長趙少康已於去年三月申報轉讓全部持股,所以他事後結合其他人資金投資中國廣播股份有限公司,純屬私人事業投資,和飛碟及其他股東均無關係。
對公平會所稱「結合」是指一事業取得其他事業股權,飛碟表示,公司個人股東或供應商從飛碟取得股利或報酬後,進行個別商業投資,與飛碟無關,公平會不可將任何與飛碟有業務往來的投資都解釋成飛碟提供資金,主導投資。
另外,飛碟表示,飛碟已一再清楚說明與好聽等四家公司無關,也沒有介入四家公司的業務,並無提供資金一事。
飛碟在聲明中指出,公平會在沒有充份證據下,嚴重損害飛碟聲譽以及飛碟股東和同仁經營媒體的努力,令人無法接受。飛碟收到公平會處分書後,將循行政救濟管道提起訴願。
公平會罰飛碟中廣違法結合 飛碟:將提訴願2007/12/20
http://www.cna.com.tw/menu/NewsDetail.aspx?strCatL=MOV&strSearchDate=&strNewsID=200712200283&strType=VD
當初藍營堅持依照政黨比例組成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被大法官宣告違憲後..
莫名其妙地過了兩年, 現在終於回歸正道。
如果是好的堅持怎麼會這麼容易就放棄。以利明年選上好做事嗎?
林保華專欄:
http://www.southnews.com.tw/specil_coul/Lin/01/0529.htm
拜託 希望國民黨兩階段投票堅持到底, 不要再辜負人民所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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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議多時的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組織法第四條,今(二十)日在朝野雙方各退一步下,順利由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未來NCC委員不再以政黨比例組成,人數將減為七人,任期則由三年延長為四年,任滿並可以無限制連任,並由行政院長提名經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之。
為預防缺額時NCC空轉,修正條文也增訂原任委員任期延至新任委員上任前一日為止。修正條文中並規定,NCC委員同一黨籍者,不得超過委員總數的二分之一。
在大法官會議宣告NCC委員以政黨比例組成違憲後,NCC組織條例修正成為當務之急,原本國民黨仍堅持NCC委員要以政黨比例組成,但經過朝野協商,國民黨團讓步放棄政黨比例,但主張應由行政院長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而民進黨原本堅持排除國會同意權,主張NCC委員應由行政院長提名、總統任命。今早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在經過黨團會議討論後,也決定不再堅持,放手讓NCC組織法第四條修正案通過。
為了讓NCC委員能夠順利交接,修正條文中特別規定,修正案通過後,未來委員的任期,將仿照大法官,採取交叉制,也就是七位委員中,有三人的任期為兩年,其餘則維持四年,未來每兩年將有部分委員更替。同時在委員任滿三個月前,行政院與立法院應該依照程序任命新任委員,出缺或因立法院不同意導致缺額時,相關程序也相同。
民進黨團讓步以後,要求NCC委員同意權應由第七屆立委就職後才行使,朝野協商也達成共識,列入條文當中三讀通過。
中時電子報||不再依政黨比例 NCC委員將由立院同意後任命2007.12.20 http://news.chinatimes.com/2007Cti/2007Cti-News/2007Cti-News-Content/0,4521,130501+132007122001036,00.html?source=rss
YouTube 的創辦人是台灣人,但我看不出他對台灣這塊土地的重視,中文介面也比別人慢,不適宜的影片移除也比別人慢
(謎之音:哪些人的同理啊?東森記者 ??那我可不可以反向的拿麥克風問記者家屬:請問您們現在的感覺如何?有沒有很難過?)
↑覺得這好像不是同理心,比較像是「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而且受懲罰的不是記者本身,而是記者的家屬)一個人平時對待他人沒有同理心,就代表我們要用同一標準來對待這個人嗎?
假如是一個平民百姓被碾過,換個角色相同畫面,觀眾看了一樣怵目驚心吧,不會因為是平民就減損同情之意。也許就不會被大肆報導(我是說也許),然而差別報導是媒體的選擇,並不代表兩者都輕輕帶過是正確的作法?
戰地記者的確是要有隨時犧牲的覺悟,不過這裡到底是台灣,還是戰地?抑或台灣的危險指數已經跟戰地差不多了,除了天災以外,人為暴力的迫害是家常便飯,每個記者最好都剉著等?
這種說法令我覺得很困惑。
如果一些舉動是要危害新聞報導本身,
可能就不能光以「職災」的觀點去討論。
如果是在戰場上被流彈打到,
那算是職場上的意外傷害,
如果像其他刻意運用暴力影響記者報導的事件、
讓新聞報導本身遭到危害,
那應該就不能被視為單純的意外災害、
而要當作一個嚴肅的新聞事件來處理吧。
就像這件事,到底是不是司機刻意對記者施暴,
之所以會成為爭論焦點,就是因為這點。
如果像簡議員等人所說的是刻意的,
那麼社會似乎不能忽視這類對記者的暴力,
而不只是單單規為職業傷害。
但如果真的只是意外,那麼像簡議員這種言論,
就是應該要檢討的。
所以這位司機的身份與行動動機是要被檢視的,
如果忽略這些就下定論,那只能說是粉飾太平,
若真的是意外,那麼就算司機是泛藍、就算他不只是經過那裡,
那這件事還是意外。
刻意逃避相關的討論反而會助長更多由臆測而來的仇視吧。
看看網路整理的台灣霉體從業的背景資料
http://blog.yam.com/biocat/article/2402278
還只是一小部分而以卻可以了然
這樣製造出的新聞會公正客觀嗎?
標題殺人術據了解據某高層不敢屬名等捏造新聞
只有意識型態融入新聞的新聞人員沒有公正客觀的新聞啦
這就是台灣的霉體
再補充一句:
據說,當年吳淑珍女士是同樣的畫面。不過戒嚴下的三台應該是淨化的一點畫面都沒有出現就是了^_^
惟差別在於,一個是政治人物的家屬,一群是在工作ing的媒體工作者:)
不知道是誰缺乏同理心啊?
(謎之音:哪些人的同理啊?東森記者 ??那我可不可以反向的拿麥克風問記者家屬:請問您們現在的感覺如何?有沒有很難過?)
關心受傷記者的後續,有比在這敏感的立委選舉關鍵時刻表面追究責任的持續炒作血腥畫面要來的沒有同理心嗎?
我用勞工的角度切入,請問小掰同學覺得跟許瑋倫小姐、鄭文惠導演車禍比起來,爭取媒體工作者的零災害,改善媒體工作者的工作環境,要求媒體工作者在進行工作時要有危機意識,有何不可?有何沒有同理心?
誰缺乏同理心啊?是罵教育部主秘沒有性別平等概念,說馬英九先生很娘的拿公器當私人報復工具的東森女記者群嗎?
我很想問問那些女記者群,在新聞中受訪的女權團體及同志團體代表不知道是哪兩位,怎都不見打出名字,就拿泛稱的大帽子來當所謂的言論自由的靠山呢?
屁!
人世間到處都嘛有危險,到處都嘛有災害。前國防部長蔣仲苓也說過『哪裡不死人?』,還一度蔚為名言佳話被奉為圭臬(幹,有嗎?)。對啊對啊對啊,世事無常,我們應該對人好一點。
當看到旁人遇到危險遇到災害,我們當然要鼓勵她說這就是人生要節哀順要堅強面對祝福妳快些重新站起來,但是妳能跟她說地球很危險快點回火星吧嗎?妳能跟她說人生就是苦不如早死早超生嗎?妳能跟她說沒那屁股就別來吃這瀉藥嗎?妳能跟她說馬路如虎口別出門不過馬路就不會死了嗎?妳能跟她說子彈不長眼管妳什麼理由上戰場死了算妳衰,怕死就別來,不如哭著回家找媽媽嗎?
東森記者在各家媒體攝影機前活生生血淋淋被撞倒被碾過被拖行,各家媒體再怎麼節制自律,就算只是輕輕帶過,那呈現在觀眾眼前的畫面都是那樣叫人怵目驚心,跟要不要拿來大肆炒作,要不要淡化肇事者的政治立場背景,轉化暗示是施展暴力成習的非理性綠營支持群眾所為根本完全無關。
妳要說這是職業傷害,外國還有直接死在槍口下的,被小卡車慢速碾過相比之下還算小巫見大巫,追究責任就叫大肆炒作,聲討以非法暴力手段遂行政治目的就叫大驚小怪,那這世界上還有什麼暴力是需要被譴責、需要被呼籲極力避免的?shit happens,不代表就該容忍走到哪裡都踩到狗屎的環境吧。
會認為講這種意見不合宜,不是因為『沒那種屁股不要吃這種瀉藥』的評論用詞粗俗,而是這言談中透露的是缺乏同理心的態度,不從人文關懷角度出發的「中立客觀報導」,也可能連人們真正關注的重點何在都抓不到,又怎麼扮演起讓閱聽人透過妳來理解世界的中介者角色?
我認為這頂多是記者(媒體勞工)的職災而已。
在人命上,這些記者沒比在近年來台灣各行各業意外、過勞等死去的人還偉大。我再次強調,不過是---
記者(媒體勞工)的職災而已。
推論依據請參考:
HEMiDEMi - 黑米共享書籤 - 日本APF通信社:該公司攝影記者在緬甸遇害09-28-07中央社
http://www.hemidemi.com/bookmark/info/716411
HEMiDEMi - 黑米共享書籤 - 阿富汗槍林彈雨 英戰地記者陷險境 村民痛苦-Yahoo!奇摩新聞2007-08-06
http://www.hemidemi.com/bookmark/info/674964
HEMiDEMi - 黑米共享書籤 - 在阿富汗遭塔利班綁架的義大利記者懇請羅馬協助他獲釋 - Yahoo! 新聞 (路透社)2007- 03月 15日
http://www.hemidemi.com/bookmark/info/515815
HEMiDEMi - 黑米共享書籤 - 伊拉克武裝份子猖狂 記者十一名親戚遭屠殺-Yahoo!奇摩新聞2007-11-26
http://www.hemidemi.com/bookmark/info/761487
HEMiDEMi - 黑米共享書籤 - BBC 中文網 國際新聞 聯合國決議譴責襲擊戰地記者行為
http://www.hemidemi.com/bookmark/info/397219
標黑體的這則書籤,我當時下了一個評語:
olivia:高風險行業。
講一個比較粗俗的話叫做:沒那種屁股不要吃這種瀉藥。
反倒是我比較在意的是,如果以勞工的標準,各家媒體公司會怎麼撫恤這些受傷的員工,這才是我會繼續關心,且真的對記者好的切入點。而不是繼續跟著媒體大老板,欺壓勞動自個兒的員工。噗。
PS:所以我說政大的媒體素養研究室,這幾年的媒體素養教育做的真差,連這樣的分別,閱聽人都分辨不出來。。。據說該中心成立的也不少時間了,除了做做"別小看我"兒童節目拿拿小金鐘之外,成人的媒體教育怎就不見光哩?倒不如我這個業餘的沒拿錢的志工來的俐落。
相關連結
政治大學媒體素養研究室
http://mediaportal.moe.gov.tw/front/bin/ptdetail.phtml?Part=webch_3&Rcg=100020
我看新聞好像是衝撞了三次,王瑞璋還被碾、被拖行,這看起來就像是殺紅了眼。我認為彭盛露是蓄意衝撞。現場那麼多記者、那麼多攝影機,相信能夠儘速還原真相。
我看了一天的新聞,年代、中天、TVBS一直沒帶到他的背景,這是很奇怪的事,除非就像olivia講的謹守份紀低調報導,不然早挖出來了。至於中時的報導,倒還算平衡,看不出什麼問題。
olivia這段話,,我也舉雙手--投降
這樣的見解的背後,到底是基於怎樣的思想邏輯?
真令人不解!
以上,是筆者一點與olivia有非常不同的看法。
@「電子媒體不宜以記者受傷作大肆報導」、媒體「不應為了取得特殊畫面做出過度冒險的行為,所有的傷害都應盡量避免」
NCC這段話,我舉雙手同意。
在意外事件的呈現上,受傷的記者應與所有一視同仁,既然要求蘋果不應大肆報導車禍受傷的血腥畫面,相同的,這樣的"媒體勞工"受傷事件,也不應在選舉敏感時機被大肆炒作報導,而可能引發連串效應的社會恐慌(動亂)。
以上,是筆者一點與部落格版主簡小姐有非常不同的看法。
Re: NCC通過中華電信上網費調降案 300萬用戶受惠2008/11/05
mron 說:
賺那麼多,現在終於肯降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