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1998年所通過的「家庭暴力防治法」中,對於家庭暴力的定義為:「指家庭成員間實施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之侵害行為」,該法中亦定義騷擾為「任何打擾、警告、嘲弄或辱罵他人之言語、動作或製造使人心生畏怖情境之行為。」以本案的情況看起來,趙女無論身體上、精神上皆有受到丈夫的侵害行為。趙岩冰是以請求司法救濟,希冀法律途徑來為她伸張正義,尋求保護。然檢察官卻以「高學歷」、「四肢均為輕傷」、「趙女並非逆來順受之人」、「即使受輕傷亦報警處理」來反駁拒絕趙女並非為長期遭受家暴之受虐婦女之事實。原來進步的法條只是擺著好看,臺灣的受暴婦女非得要被打的遍體鱗傷重傷住院、低學歷、柔順乖巧且還不懂得遭受丈夫暴力要報警處理能符合司法人員眼中的家暴標準?!這樣的家暴法與判定標準究竟可以保障我們婦女同胞什麼?!我們所依恃的公平正義在哪裡?如何可靠?
我和她們一起住在擁擠的沒有門的房間裡,所有人隨時都可能探頭進來看我們在幹什麼。地上只有幾條地毯,沒有水,常常停電,非常寒冷。我忘記了西方的生活,忘記早上的淋浴,或是紅酒,或是腳踏車,或是挪威的森林散步與滑雪,所有你認為生活很美好的部份。我可以適應當地生活的一切,但是我沒辦法接受他們對女人的全然污辱與制伏,拒絕她們擁有一些根本就很簡單的人權,不能當一個人,甚至不能出門。在西方的社會,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價值觀,沒有人能說你值多少錢,但是在那裡卻有著弔詭的父權雙重標準,這一點我永遠無法習慣。我不想和任何人爭吵,我是記者,我不是一個去改變事情的人,我想做的是真實記錄狀況,但是那裡讓我很憤怒。在那裡太累了,充滿情緒。
每年六月的第四個星期日,是紐約同志族群最驕傲的一天。這一天,他們會走出衣櫃,打扮得花枝招展,上街接受兩旁民眾英雄式的歡呼。
被設定的不只是議題,還有審美標準,也就是「碩大便是美」的意識型態。 這裡不擬進一步談此類報導所撩撥的慾望、焦慮、精神疾病問題,以及作為其背景結構的女性、塑身整形產業、媒體三者(躲藏在後兩者中的,當然包括男性,甚 至,主要是男性)之間的關係。從以上之列舉,聰明的您想必已掌握交錯於其中的脈絡(同理,從同性戀角度切入的分析亦略過不表)。
首先就台灣人的人情味而言,筆者認為這是具有選擇性的。譬如,像我們從歐美日等國來台的人絕對會時時感到台灣人濃厚的人情味,也因此愛上台灣。不過,從東南亞或中國等來的人,可能會有完全不同的體會。其次就女性地位而言,雖然許多台灣女性朋友對筆者表示,與日本社會相比,台灣社會女性地位相當高,但,這是自欺欺人。在台灣,許多婦女仍然生活在家暴的陰影中,沒有獲得應有尊重。另外,從台灣男女嬰比率嚴重失衡可看出,傳宗接代的價值觀讓婦女淪落為生產工具。……在來自落後國家外籍以及中國新娘的人權方面,可悲的是同樣身為女性,台灣婦女竟扮演著剝奪者的角色。在家中的女性成員不僅將外籍媳婦當成生產工具,並兼佣人使喚,甚至和男性成員一起欺負、折磨、虐待她們,像這類新聞屢見不鮮,令人痛心。
稍微修改了報上的文章標題。
優生保健法正面臨1984年公佈以來第一次的修法,宗教團體強力要求在法條中加入所有欲人工流產之婦女都必須經過「強制心理諮商」、「強制六日思考期」以及「配偶同意」等限制,行政院版本亦提出「三天思考期」之法條。 為何婦女團體如此反對? 而同樣身為女人的妳,又有什麼想法?
內有5月~6月場次表
沒有論述、沒有政治語言,沒有學者專家,更沒有政府官員。《嘜相害》從一個簡單的角度,並置街頭私娼與基層員警的心聲,來突顯問題。而這樣拋開批判、丟掉論理、不走悲情的處理方式,反而更豐富創作上的美學空間,也留給觀眾更多辯証與關注的空間可以自由進入。
《嘜相害》是關於「站壁女人」的生命故事,全片以妓權團體日日春累積的田野資料為基礎,結合電影人、劇場人、音樂人共同創作,以萬華流鶯的一天為敘事骨幹,呈現街頭性工作者的勞動甘苦,以及被政策壓迫的無奈。 《嘜相害》影片的誕生,是呼應2006年的430「要工作、反釣魚」性工作除罪遊行,為性工作者的勞動權益發聲。雖以社會運動為出發點,但影片的形式、內容、演出及音樂,均受到高度矚目,不僅得到國內外評審青睞,勇奪去年金馬數位短片競賽的「最佳臺灣影片」,還曾受邀為香港第一屆性工作者電影節開幕片,更入圍女性影展、南方影展、金穗獎等多項影展。 我們希望透過這部作品,讓更多人瞭解性工作者的處境,讓運動的火苗繼續燃燒,喚起社會對性工作者人權的關心。
我們堅信,媒體作為第三種公權力,如實報道弱勢群體經歷的種種掙扎、面對的困難與對未來的期許是媒體最根本的操作倫理和專業表現。我們不禁要問,為何電視電影總以異性戀人「有情人終成眷屬」作為結尾,但同性戀人卻不可在短短不超過半小時的時事節目內,表達對婚姻的期許?
浪漫的情人節即將到來,屏東縣政府與勵馨基金會下午在屏東市的「學生街」逢甲路商圈,進行情人節「愛&尊重」性侵害及未婚懷孕預防宣導活動,提醒年輕人「真愛要等待」。 主辦單位在屏東市街頭進行未婚懷孕防治宣導工作,一群青少年著禮服,頭戴保險套頭飾,浩浩蕩蕩繞行屏東市商圈,分送巧克力花束及宣導品。社會局長倪榮春也提醒青少年,浪漫的情人節可能會催化情侶的親密關係,但愛她就不要傷害她,尊重對方的「身體自主權」是新好情人的第一條守則。 勵馨基金會表示,勵馨所作的未婚懷孕案例調查顯示,四十五個案件中竟有將近七成未婚懷孕的小爸爸採取不支持、分手或給錢墮胎的方式。 勵馨說,未婚懷孕直接衝擊的往往是當事者女方,須承擔不幸懷孕所帶來的心、生理的恐慌、悲傷、罪惡感及週遭親友的譴責聲,喪失個人自由與尊嚴,男性卻常常忽略責任是雙方都要承擔的。 勵馨基金會也設計了問卷,了解青少年對於避孕方法及墮胎問題的了解,同儕有人有墮胎經驗在青少年中,已不是新鮮事。
在女性主義的思考中 家庭的隱喻無所不在 問題是 哪種家庭?誰的家庭?
去年7月,香港電台的"王牌"節目《鏗鏘集》一集節目《同志 . 戀人》中探討了同性戀題材。 該節目的內容主要圍繞三名同性戀者的自白,他們在節目中談及個人經歷以及對同性戀婚姻的看法等。 節目播出後,部分觀眾向負責監督廣播和電視媒體的廣播事務管理局投訴,指節目內容偏袒同性戀。廣管局共收到22個投訴。 經過裁決,廣管局星期六(1月20日)向香港電台發出"強烈勸諭",指該節目"報道內容不公、不完整和偏袒同性戀",不適宜在"合家歡時段"播放。 香港電台一名節目製作人員對廣管局的裁決感到氣憤,並說作為政府的廣播機構,他們有責任讓公眾瞭解弱勢社群,可是沒想到這麼做卻"被勸諭"。
換妻是以男性為主體,女性為客體;換偶是既換夫又換妻,夫妻互為交換活動的主體和客體。二者怎麼能是一回事呢。
一、「崖邊的查某」跳海自殺,性工作者處境雪上加霜 二、晶晶書庫申請釋憲,「釋字617號解釋」道德當道、鼓勵歧視 三、「關愛之家」被判逐出社區,愛滋感染者得不到關愛 四、立委「越南新娘餘毒論」,歧視外籍配偶 五、保守宗教界集結反對同志婚姻、反對市府出資辦同志活動 六、《生育保健法》草案墮胎新規定,增三日思考期加強制諮商 七、外籍配偶感染愛滋,強制遣返百分之百 八、越女看護遭性侵、泰男勞工跳鎔爐,移工悲歌冰山一角 九、台北市立圖書館限制級書刊下架,淪為兒少圖書館 十、跨性別少年葉永鋕廁所摔死事件,校方被判業務過失致死
世界各國的女性元首屢見不鮮,中研究研究調查也清楚顯示,絕大部分的台灣人支持女性擔任三軍統帥,領導國家!然而,卻有辜寬敏先生及少數的政治人物,一而再,再而三,以「性別」作為否定一個人擔任總統的依據,公開反對女性擔任總統,質疑台灣女性的從政能力。這些人的想法悖離民意,違反世界潮流,這些人的公開發言更是深深傷害女性同胞的感情。 我們呼籲執政黨與在野黨應該立即共同加予譴責,並且嚴禁其黨員再有類似歧視女性的言論!我們更強烈要求辜寬敏先生收回先前不當之發言,並向全國女性同胞致歉!
嚴格說來,中國的性別研究或者說男性研究,多半停留在形而上的哲學討論。固然這應算是研究的起步,可惜的是,中國因為沒有社會運動的滋潤與加持,所以與台灣相較確實有一大段距離,這也是台灣性別研究寶貴的資源與經歷。不過,在聽完整個會議之後,我發現中國的性別研究還是有期待之處,因為他們現階段正積極發展所謂「中國女性主義」論述,以及地大物博使得中國各地性別研究多樣的展現。例如廣州中山大學中文系自製《白絲帶》紀錄片,紀錄校園分手暴力謀殺女學生的事件,就是值得台灣可以學習之處,如何以影像來傳達性別議題。
認為該修正草案不妥的NGO提出各式各樣的數據以及不同理論論述,並不是鼓勵或是贊成墮胎,而是拉出至少兩條軸線進行討論與倡導。其一,懷孕者至少經過四天以上的思考期,如今這樣的「強制性」實則無必要,甚而有弱智化懷孕者以及共同決定者之嫌,這樣的規定實質上為「檢查制度」。其二,政府應當有完整的配套政策,而非再次將「養育責任」歸咎於個人/家庭,新生兒為未來勞動力,勞動力創造國家經濟發展、社會安穩、文化豐沛等,只是政府還是沒有意識到:「養兒育女並非僅是媽媽或是爸爸個人的事,而是國家大事」,當人民有意識地不願意再生育,這不是個人責任歸咎問題,而是社會結構的問題,並且與政策制定不足共謀。
「我們沒有看到保護令真正落實。」她補充說:「沒有落實,保護令就沒有任何價值。」法律申訴案件跳躍般成長,今年已有超過10萬通報案,排山倒海地降臨27個為家暴案件設立的法院。「照顧到這種如雪崩般降臨的受虐婦女,是件相當艱困的事。」法院工作者安娜‧愛絲曼,無法忍受勞動條件而在本月發動抗議,她表示:「政府並沒有事先料到適用新法後出現的所有問題,我們這些工作者被嚴重剝削。」她說:「我們原本應該在下午3點換班,卻往往工作到7點。」 不過缺乏資源造成的改革障礙,遠不及該國對於婦女根深蒂固的態度。瑪格麗塔(化名)的伴侶,一位大學倫理學教授,在他倆14年前開始交往時就已經在虐待她了,然而在她懷了第一個女兒之後,拳腳相向的暴力開始讓她無法忍受。儘管如此,過去6年間她都沒有向警方提出任何申訴。「家暴會扼殺掉自尊,我需要協助。」瑪格麗塔說:「但是在西班牙,並沒有保護女人,也沒有處罰違法者的傳統。」 離婚婦女基金會會長安娜‧馬利亞‧裴瑞茲‧第坎普補充說,西班牙人仍舊不願認真看待家暴法,「這裡的婦女不被信任,多年來,婦女指控家暴,卻只有10%的申訴在法院上受理。」馬德里家暴法院檢察官索斯戴德‧卡柔拉表示:「我們必須重新教育整個社會,必須學習相信平等。」
當女性對自我的身體有所覺察,希望取得進一步與愛滋相關資訊時,她們須要面對的則是一連串的社會壓力;許多女性難以承受社會文化的「有色」眼光,因為整個社會要求女性對於「性」的保守美德,無形地箝制了女性對於自我身體的掌控與及時照護,當社會期待女性作為一個「貞潔」、「保守」的主體時,女性愛滋感染者被賦予「放蕩」、「不檢點」和「濫交」的負面印象。只因社會大眾對於愛滋病的知識,仍與「不正常的性行為」作為高度連結的疾病,承襲著男性主導的社會思維,女性與愛滋病的相關性是不能被社會接受的,那將代表女性對父權控制的忤逆。
虐縛繩藝表演,到底是色情還是藝術?對於這一個主流意識型態一定會提出的問題;「皮繩愉虐邦」的淫妲三代的回答是,選擇藝術展演的華山藝文中心,以及藝術展演的形式,他們在嘗試一種「文類跨界」的可能性,他們不會說這不是一種色情的表演,淫妲三代說,色情,應該是必要的、是理所當然的、是理直氣壯的;但誰也不能說它不是藝術的,「在國外的SM bar」,「色情理所當然,『觀眾』都脫得亂七八糟,性的感覺很強烈。」但,「那也是一種美學的觸動」,淫妲三代說。 這種詮釋,是對大法官釋字617號解釋的一項挑戰,在釋字617號裡,大法官明確列舉了「含有暴力、性虐待或人獸性交」等行為符合刑法235條所謂猥褻定義,並且將這些行為與「藝術性」一刀切開(或者至少必須證明它具有「藝術性」),淫妲三代說,釋字617號至少已經說了,色情是對的,但是,面對釋字617號濃厚的保守色彩,以後怎麼樣?她也說,「走著瞧,現在大家也不知道會變成什麼樣子」,而虐縛繩藝,這種公開的「性氣氛瀰漫的藝術表演」,對皮繩愉虐邦來說,將會是一個主動的力量。
面對一審敗訴,楊捷語氣堅定的表示,為了保住這個得來不易的家,一定會上訴到底。雖然他對最後的判決結果很有信心,不過,還是預設最壞的打算。他說,現在已經開始在尋覓新住所,假如被迫一定要搬,也會找到另一個安身之地,讓這些愛滋寶寶健健康康的長大。
性、身體與性交易幾乎是不可能有一致共識的敏感議題,差異並不可怕,可怕的是打擊差異與看不見差異。妓權派與縮小性產業聯盟婦團或許不能有一個皆大歡喜的共識,樂觀而言,從性工作者與女性福祉為基礎的對話與討論,是一個從差異得到力量的可能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