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自由之家”公布的2008年全球新聞自由調查報告,台灣在東亞國家的新聞自由名列第一,在其調查的195個國家中排名32。
不論從政治面向或經濟面向來看,聯合報對記者的直接控制並不算強,記者的自主空間相對較大,但是較過去已逐漸限縮。在這樣的前提下,調查式報導的執行仍有難度,記者很難主動、獨立地從事調查報導,即便這是一種社方鼓勵的報導形式。而由社方發動的專題,則又在調派與分工上表現為社內主管意志的延伸,與線上記者自新聞現場中的長期觀察又隔了一層。
傳播學生鬥陣於這個暑假,歷時三個月,訪談了總共12+4位的蘋果與聯合記者,歡迎批評指教之。
美國聯邦眾議院十六日以三九八票對廿一票的懸殊比數,表決通過一項支持新聞記者在大多數聯邦法院案件中有保護消息來源權利的《資訊自由流通法》(Free Flow of Information Act)。但白宮事前就警告說,此一法案會鼓勵洩漏機密,總統將予以否決。
此時我喊著:「資訊公開,拒絕垂簾聽政,抗議環保戒嚴,抗議黑箱作業,妳們可以夾斷我的手和腳,但是不能拒絕資訊公開」,沒想到環保署政風室主任范大維立刻走近我身旁,對我說,「我也可以告妳,妳的腰部碰到警察的手,我可以告妳性侵犯或性騷擾」,環保署與開發單位還有人不斷罵我「不要臉,媒體是亂源」,然後范大維先生繼續交代屬下「打電話到自由時報」 然後環保署政風室主任范大維立刻打起行動電話,尚未接通前,在我面前對我吼著,「我要叫警察來,依照妨害公務罪把妳抓起來,妨害公務是公訴罪」,我回應表示:「你說,我要求資訊公開,犯了哪一條法」,但范大維並未回應,然後對著已經接通的手機說,『快點派警察來,最好是女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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