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委會官員舉例,若勞工月薪六萬元,兩個月產假期原本僱主會給十二萬元薪水,將來改由勞保基金支付約八萬七千元、僱主只付差額約三萬二千元。 原來沒有老闆可付產假薪資、只能領一個月生育給付的上百萬無一定僱主與自營作業女性勞工,如計程車司機、麵攤老闆等,則可因此多領兩個月生育給付,約五萬四千元。在職業工會投保的吳秋幸說,生育給付由一個月改成三個月雖是好事,但不會因此多生小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