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漫畫「烏龍院」走紅的漫畫家敖幼祥,在2001年將漫畫版權,授權給台灣一家公司使用,但這家公司卻擅自授權上海一家公司,將「烏龍院」改成彩色版,敖幼祥因而不滿提告,法院判決敖幼祥贏官司,對方得賠他400多萬。
【「青環法」と「児童ポルノ禁止法『改定』」論議~現在の状況】
日本漫畫和律法的鬥爭(?)史。
國立編譯館(以下簡稱本館)為獎勵具創意性、教育性、啟發性並適合青少年兒童閱讀之優良漫畫創作與出版,以增進社會教育功能,特訂定本要點。
參考用,順便知道什麼是官方眼中的好漫畫。
委員黃瀛洲傻呼嚕同盟 召集人
傻呼嚕同盟真的有傻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