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語文教育也有同樣的問題。或許有不少中小學課程都要求學生寫作,但學生寫的是一樣的題目,而且是寫給同一個人看,再用同一套標準評分。當寫作的自由度被剝奪,當寫作的目的是為了達到要求以獲得分數,寫作就失去了樂趣。沒了樂趣,孩子們就會抗拒寫作。當孩子們開始抗拒,誰又會想要主動去尋找「為自己寫」的理由呢?
傳統台灣社會往往將「囝仔人有耳無嘴」視為親子關係的準則,這句話也透露了孩童在公共領域的發言地位,從這個角度來檢視目前兒少節目,更能清楚看到不僅較少兒少表意與展演的空間,也普遍缺乏兒少的觀點,大多從成人或專業者的角度想像兒童及青少年的需要。 媒體及政府單位關心兒少「視聽權」與「收視保護」的同時,也應該擴大兒少「傳播權」的關懷面向,製作單位可以邀請兒少參與節目製作,以兒少的觀點製作節目,甚至製作兒童及青少年的論壇節目,讓社會多了解兒少對公共議題的看法;而政府部門不應以僵化的「保護」觀點思考兒少權益,可以更積極的協助中小學設立影音製作中心或購置攝錄器材,讓孩子有更多意見表達、展現兒少觀點的能力與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