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於受虐兒童的報導感到無力嗎?你,對於血腥的社會新聞感到厭煩嗎?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與兒少權益保護連線共同舉辦「兒少新聞妙捕手--兒少新聞媒體監督志工培訓」,透過媒體識讀、如何做監看、案例分析等課程,讓有志參與的青少年福利工作者、關心兒少新聞民眾、部落客、實習生、志工更清楚瞭解相關概念,並且進一步參與媒體監督。
主辦單位: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 活動期間: 2008/7/8 ~ 2008/7/8 活動地點: 2007年7月8(二)13:00~17:30。 NGO會館(臺北市青島東路八號)
台灣家扶基金會十九日邀請國內外學者專家舉辦國際研討會,為貧童的早期啟蒙相關業務把脈。家扶執行長王明仁(右)強調,應為貧童爭取起跑點的公平機會。
(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十八日電)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今天看到早報又有兩件家長攜子自殺案件,隨即統計發現父母攜子自殺案件今年到今天已有九件,造成八名孩子死亡,與去年一年有十九名孩子死亡相比,情況愈來愈嚴重,因此呼籲家長如有輕生念頭時,要多想想並尋求兒福聯盟等管道諮商求助,問題將可解決。 今年二月兒盟發起的「沒你救不行─弱勢家庭兒童脫困計畫」,希望募集更多社會關懷與資源,一起來拉弱勢家庭一把、救困苦兒童一命,也將於二十日星期日在台北市西門町廣場舉辦「球星愛心總動員義賣親親小屋」存錢筒,邀請棒球奧運國手張誌家與達欣籃球隊明星球員多人參與義賣並號召大家協助弱勢兒童活下去。 兒盟統計指出,繼一位遭家暴的母親攜女投海獲救,又發生一位失業爸爸勒死兒子後自殺的悲劇,事實上,這樣的新聞在台灣不是一、兩個案例,今年截至今天為止,已經發生九起攜子自殺報載案件,導致八個孩子不幸死亡,若比對2007年攜子自殺數據一整年共有十九個孩子喪生,今年僅過完第一季,攜子自殺死亡人數就高達八人,相較於去年同期的三人,增加幅度驚人。 進一步比對近兩年的數據,兒盟發現受害兒少致死率從百分之四十五飆升到百分之六十二,且攜子自殺受害者超過五成為六歲到十二歲的學童。歸結這些悲劇大都來自社會邊緣弱勢家庭,大都面臨著經濟困難、家庭夫妻感情衝突或健康問題的困境。 兒盟指出,經濟困難高居近年每年攜子自殺案件原因第一名,包括積欠債務如卡債、房貸、向地下錢莊借貸等、或經商失敗、被倒會、失業或收入不穩定,都是錢關難過,若再找不到求助資源,就容易帶孩子自殺。 兒盟執行長王育敏說,悲劇都可預防,但需要及時介入與援助這些弱勢家庭,提供大人們活下去的希望,也幫助孩子免於傷害,兒盟長期投入弱勢兒童脫困行動,每月協助一千三百個弱勢家庭、二千個以上困苦兒童,就是要讓陷入困境的家長瞭解天無絕人之路,自殺不能解決問題,攜子自殺更可能造成難以彌補的遺憾。 王育敏說,只要願意求助或求救,社會上有很多像兒福聯盟這樣的社會資源可以幫助你找到生命的出路。
以民法1055條為例,對於子女之監護,法條明文「行使、負擔權利義務之一方未盡保護教養之義務或對未成年子女有不利情事者,他方、未成年子女、主管機關、社會福利機構或其他利害關係人得為子女之利益,請求法令改定之。」
大陣仗的佐賀縣政府接待十分正式。部長和官員各個西裝套裝出席,部長擬了演講稿、準備了佐賀的名產橘子歡迎我們。我低頭看見自己舒適卻笨拙的休閒鞋,忍不住有點害羞。但是針對兒童保護概況的介紹,參訪團員們的參與和提問,可是專業得令我抬頭挺胸啊!
由於科技進步帶來了數位匯流(digital convergence),歐美國家紛紛進行大規模的修法,打破以往基於產業差別而立的法律體系,以因應最新的局勢與挑戰。為了因應此一變遷,我國也在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了《通訊傳播基本法》,並於隔年一月七日公布施行。本文針對《通訊傳播基本法》在內容層面對於確保消費者權益與促進多元文化的貢獻進行檢視,並且特別探討本法實施後在兒少傳播權所帶來的改變。 by 賴祥蔚 文化大學大傳系副教授
以前,台灣一村一學校 現在學生未達50、100人便可能廢校 窮政府廢校省經費,但窮能先窮教育? 全台566所偏遠小學正面臨裁併 3萬6377個學童的上學路愈來愈遠愈難 廢校野蠻遊戲,輸掉的會是台灣未來?
民國八十一年五月十五日一場遊覽車火燒車意外事件,奪去了二十三位台北市私立健康幼稚園師生及家長的寶貴生命,而其中林靖娟老師捨身護幼的偉大情操更令人敬佩,為感念林老師犧牲義行﹐並喚起社會各界對兒童安全的重視,由受難者家屬以及社會熱心人士共同發起成立本會。
現在的父母辛苦奔波賺錢,無非是希望給孩子更好的照顧與成長,但是物質的豐盛或一個又一個安親班才藝班的填鴨,會是孩子美好的童年回憶以及健康的成長環境嗎? 我常覺得,孩子將來最溫暖的回憶以及安心學習的基礎來自於父母的陪伴。荒野炫蜂團提供了最好的機會,而且是在大自然裏共同成長。 同時,現在的孩子也沒有『生活上的朋友』,以往街坊鄰居,大哥哥們帶著小弟弟們在街頭巷尾一起遊玩的童年玩伴,這樣的社會結構現在已很難再有。 因此,荒野炫蜂團重塑了一個孩子得以認識不同年齡孩子的場域,共同成長,而且有『領導以及被領導』的機會,學習如何與人相處,與人互動的珍貴經驗。 這些都是我認為是父母所能給予孩子生命中最好的禮物,這珍貴的禮物是我們花再多錢也換取不到的。 相信孩子長大了,留下的不只是活動中的美好回憶而已,而是自己與一群人,以及台灣土地間的愛,這股愛,會是陪伴孩子在生命旅途前進重要的力量。
「怪叔叔」注意了!往後持有拍攝未滿十八歲兒童、少年的色情光碟、書刊等物品,都將加重刑罰。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二十八條,明定持有兒童及少年之色情圖片、影片、光碟等物品者,第一次被查到要處以二至十小時的輔導教育,第二次被查獲,還要罰新台幣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而且物品一律沒收銷毀。 提案的民進黨立委黃淑英表示,兒童色情在國際上被視為「嚴重的兒童性剝削」,聯合國兒童權力公約第三十四條要求簽約各國應防止剝削兒童從事春宮活動,並在公元二○○○年進一步明確要求各國應處罰持有兒童色情物品的人,以防止兒童遭受性剝削為最高目標。 雖然部分人士質疑,處罰兒童色情持有者似有違反言論自由之虞,執法也有困難,但為了進一步保護兒童及少年免於被性剝削,立法院仍三讀通過這項修正,對於「無正當理由」的持有都給予重罰。立委在立法說明中指出,參考加拿大與荷蘭的立法例,科學、教育、醫療都算正當持有的理由。 另外,立法院院會今天原擬通過「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案,未來網際網路服務供應者和電信系統業者,如果發現有未滿十八歲的人在網路上從事色情交易,都負有通報義務。但因修法內容仍有爭議,將再交朝野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