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愈來愈多人習慣在網路上訂旅館,但訂房方便、退房卻很不簡單,消基會抽查各地15家旅館或飯店、發現有14家業者都規定三天內要繳交全額房費,而且不能更改日期,甚至有4家還規定不接受退房。這些片面要求實在對消費者很不公平。
週末假期出外遊玩,想住觀光飯店上網訂房輕鬆又方便,但台中這家飯店網頁上,訂房須知清楚寫著本訂房為限量專案,不接受任何退房,更改延期,另一家陽明山溫泉會館,也寫著不得取消或更改訂房,也不接人工或線上更改,消基會調查全台15家旅館飯店,發現幾乎每一家都要求消費者訂房後三天內要預先付全額房價,其中還有4家業者規定不接受退房.
訂房預先收取費用,業者說,主要是擔心消費者訂房卻不來,造成損失,但有律師質疑,如果消費者付錢無法取消又沒住房,而業者卻把空出的房間轉租給另一個消費者,一房兩賣連賺兩筆房價,相當不公平.
消基會認為主管機關觀光局應該要制定訂房定型化契約,平衡業者和消費者的權益,不過在法令還沒訂出前,消基會也建議,住房日前一個星期想取消,只要扣兩成的手續費,而當天取消住房就退還一半的房價,對消費者和業者來說,應是比較公平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