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企業的概念源自英國,其經營宗旨是指有營收、能獲利的公司。它和一般公司不同之處,是它的產品或服務能解決公共衛生與醫療、貧窮、教育、環保,以及被忽視的弱勢與邊緣族群等領域的社會問題。近年來,最著名的社會企業首推2006年榮獲諾貝爾和平獎的孟加拉經濟學家穆罕默德.尤努斯開設,並提供窮人脫貧貸款的「鄉村銀行」(Grameen Ban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