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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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rch 收藏於 2007/01/22

一位老師的職分是在傳道、授業、解惑,並無須為傳統社會認知的性別傾向來作背書。身為教會學校的決策高層,更該謹守耶穌的教導,不可時時想取代上帝,進行道德審判。既然上帝將人的性別給錯置,就得尊重上帝的創作,而非強迫他人作改變。同是基督徒的校方決策高層,應該敞開自己的心胸,讓老師這樣勇於面對自己的嘗試成為美談,作為基督教性別教育的一個起點。而非如同中世紀獵巫一般,用殘暴(不管是實質或是心靈)的方式,去壓迫跨性別或是性別錯亂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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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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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rBa 收藏於 2007/01/17

【專案組╱台北報導】在嘉義縣著名私校基督教協同中學任教的一名男老師,即將接受變性手術變成「女老師」,他的決定不僅獲得妻子兒女認同、連他教導的學生也全力支持。但校方知悉後竟以「污染學生心靈」為由,要求他離職被他拒絕後,又逼他接受「矯正」須以男性身分、穿著在校活動。他為了恢復「真我」默默忍受,學生也不滿校方打壓力挺老師:「老師要勇敢做自己!」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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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7
426144

anarch 收藏於 2007/01/12

2006年已經結束,翻騰一年的宗教保守勢力,透過宗教領袖介入政治,從市議院到立法院,從反對同志婚姻、反對市府編列同志活動預算、反對婦女墮胎自主權、反對就業服務法納入反性傾向歧視的就業保障條款,甫進入2007的此刻,令人錯愕的是,我們竟然看見保守力量繼續出擊,即將於1月4日進行的《優生保健法》審查,部分立委建議增加第七條之二:「政府應結合學校教育資源協助家庭,於國中、高中學校提供每學期至少四小時守貞到結婚的性教育課程,教導學生等待到結婚才有性行為是建立未來家庭幸福的基礎等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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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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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rch 收藏於 2007/01/08

就服法修法將「性傾向」列入反歧視範圍,僱主不得以此為由歧視就業,也就是所謂的「同志工作權反歧視條款」。此法初審一過,就引發宗教團體反彈。……尊重生命大聯盟說帖指出,「性傾向」定義不明,遠不如兩性清楚,「性傾向」包括戀童、異性戀、同性戀、人獸交、性虐待等,約有四十多種以上。該聯盟質疑,如果性傾向納入反歧視條文,未來學校教育機構選任教職員工,難道不能檢視受僱者是否為戀童傾向者?宗教團體或公益事業機構不能依其固有教義,本著宗教道德良知選任受僱者嗎? 性別人權協會秘書長王蘋則說,宗教團體完全不瞭解性傾向與性癖好的不同,將兩者混為一談。性傾向不是如同某些保守派宗教人士所言,同志就一定是戀童癖、動物戀或性 虐待族群,宗教團體不應以這些負面說法抹殺多元性傾向者的工作權。 黃淑英也說,如果宗教以狹隘教義歧視同志就業,就是不夠仁慈、不夠尊重生命。呼籲宗教團體不該以污名化性傾向為幌子,掩蓋自身「恐同症」的事實,剝奪不同族群的工作權。同志諮詢熱線協會文宣部主任巫緒樑也說,反對性傾向反歧視立法,就是扼殺同志的基本生存權,「這樣只會逼同志走上絕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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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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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arch 收藏於 2007/01/08

在台灣發生第一次性行為的年齡有下降趨勢,在公共空間可以經常看到男女學生親密行為,這些都是事實。但瑞典的性教育告訴我們,這些行為並沒有對跟錯,嚴格禁止根本不是解決之道,而是教師本身是否以多元開放價值的教學立場來與學生談論與溝通。當學生有性方面的問題時,教師不要一開始就說:「你怎麼可以做這種事?」而是進一步問說:「這個經驗你自己覺得怎樣?」甚至提供相關性資訊來協助,不然學生可以就嚇跑了,不說實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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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