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三立電視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改正以下事項: 一、應於15日內修正新聞編審制度,強化事前的自我審查機制,以有效防範錯誤再度發生。 二、應於二個月內聘任傳播學領域受到肯定的專家學者,進行至少8小時以上有關新聞倫理規範之教育訓練課程,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相關部門主管等均應全程參與教育訓練。 三、應在15日內彙整過去兩年接受他人委託製播新聞的所有紀錄函送該會。
噗
. 三立新聞台近日新聞(如:錯誤報導樂生遊行)一錯再錯,新聞專業與控管明顯不足。我們認為三立新聞應承認此一新聞疏失,公開對外道歉,說明處理流程,並重新檢討作業程序,三立電視台高層應展現誠意,對此事負起最大責任。
NCC副主委石世豪:『畫面本身是歷史紀錄,但是有關它的使用方式,以及資料內容的標示,跟原來影像拍攝的背景是不相同的。顯然三立電視台在處理歷史相關資料時,並沒有正確按照新聞專業流程去處理這件事情。』
中廣比較沒有那麼強烈的立場: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