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真正的順序是: 侯寬仁:「是否相信市長具領後會因公支出才會核章?」 證人回答:「特別費沒有講的很明確」 侯寬仁:「那是特別費的問題。」 侯寬仁:「所以,當(馬)市長來請領特別費,你是因為相信具領(特別費)是為了公務支出才蓋章?」 筆錄上:「對。」 (以上非逐字照抄)
我不知道這叫什麼新聞。不過有人又在搞蔣總統小時候看小魚逆流而上那一套了。 這次是馬總統小時候,就在浙江省奉化縣,A...不對,是他去慈湖謁陵時,看到蔣公發威,讓池子裡的小魚逆流而上,他就明白,只要當上國民黨主席,就可以叫沒品的黨報拍馬屁。只要當上了國民黨主席,就可以享用蔣公A來國庫的財產。只要當上了總統,再多的貪污罪都可以一筆勾銷。 要不兩個蔣總統在大陸殺了多少人?A了多少錢?在台灣各地建了多少行館?我們一直到無能的阿扁當上總統後,還付錢讓蔣宋美齡在美國有錢花,這又該怎麼說? 這就是馬英九學到的一課。
上次才有一次九思之類的馬屁文,現在又來一篇了。新聞廣告化,這還真是惡劣呀!
從小在父親馬鶴凌期許下,馬英九讀唐詩三百首、古文觀止、左傳、論語、孟子,每晚十時熄燈,早上六時起床念書,還要練毛筆,他很早就自然地把國家興亡重責攬在自己的肩頭上,對忠孝節義、道德操守,有著近乎執拗般的堅持。
雖然司法極力想辦法為馬英九脫罪,一直拖延起訴時間,不過罪證確鑿,犯行非常清楚,加上馬英九竟推翻過去的說詞,公然說謊特別費是私款,犯意明顯暴露出來,這麼明顯的犯行和犯意,要想不起訴都不行了,馬英九果真是惡貫滿盈,終於被起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