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擇這個著名的媒體事件來作為標題,我相信,具有知識行銷上的雙重效果:1. 召喚對於這個假紀實錄影╱表演事件本身感到憤怒,或曾經因為各種其他理由而願意對其表達憤怒的媒體閱聽人;2. 召喚願意聚集在這個標號之下,或願意被這個標號所喚醒的媒體批評者,並同樣利用這個符號,將這部紀錄片的作者與其他新聞媒體作出市場區隔。這是常見的醜聞行銷手段。在各種政治鬥爭裡早已屢見不鮮。
商周這些年善於引導議題,廣告暴增,讓同業眼紅。七、八年前,我的主管甚至把商周當敵人,防著我們和商周的學長姐往來。這塊媒體市場,爭奪同樣的大餅,爭取同樣的廣告主,同樣的中產階級讀者,競爭得不得了,在那個世界,數字才是真理,廣告才是證明。同樣的思維寫作模式不停的複製,也只攬用名門正派出身的人才,這些人就在這些媒體間流動...。長久下來,他們也只知道這麼一套了。
你我的眼淚如此廉價,盡情掉淚,但眼淚一邊掉的同時,難道不應該多想一點辦法?幾個朋友開玩笑說:「來個水蜜桃團購吧!」(ㄟ,最近我們要團購的東西是否太多了?)很多念頭從腦中閃過,例如社工志工去輔導,去幫阿嬤整理田地種水蜜桃,還有很多很多...。然而,這很多很多的想法,針對一個個案?還是千千萬萬類似的故事呢?這麼一個議題應該要發酵,可是,發酵成什麼樣子呢?不停去補一個漏洞而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