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政軍退出媒體,在台灣已經呼喊了超過十個年頭。《廣播電視法》修法要求政治勢力及政治人物退出媒體,也是2003年的事情了。台灣的廣電媒體至今卻還與政治力糾纏不清,到了選舉熱季更見活絡,其中,政黨與媒體之間不知謹守分際,都該受到譴責。
日前NCC審核通過中華電信公司「多媒體內容傳輸平臺服務」營業規章、服務契約及服務資費案,規定中華電信多媒體隨選視訊服務(Multimedia On Demand,簡稱MOD)正式由有線電視服務轉換為電信多媒體傳輸平臺服務後,中華電信公司不得以自己名義提供頻道服務,而是由消費者支付平臺服務費後,依點選之頻道個別向頻道業者支付收視費,或由中華電信代收。而用戶經由寬頻網路之平臺取得服務,中華電信每月得收取89元的平臺服務費。
日前NCC對外說明目前黨政軍退出無線電視台進度時指出,除華視外,台視、中視、民視都已經沒有黨政軍介入的問題,至於華視,NCC表示,原來的黨政軍雖已退出,但公視在華視持股達七成,而公視屬政府轉投資單位,因此,有NCC委員質疑民營的華視還未能完全公共化。
由華視處境看後三退時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