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時報 2007.06.24 黨產將交付信託 榮麗擬對國民黨追究違約責任 【台北訊】 國民黨即將於六月下旬,對未處分之黨產中央投資公司進行信託。唯因有關媒體部分之三中交易猶有爭議,據了解,榮麗公司將於近日內對中投公司採取法律行動,追究中投應負之違約責任。 國民黨於九十四年底,趕在黨政軍退出媒體期限之前,將黨產中有關媒體的中視公司、中廣公司和中央電影公司,以出售三家公司之控股公司華夏投資公司股份之方式出售。此一包裹出售之三中案,經榮麗公司與中投議定最後合約,雙方約定華夏所持有除中視之外的其他資產,應於九十五年十二月前,由信託人完成處分。若未處分完成,則為中投公司的責任。唯迄今已經延遲近半年,中投仍未處理完成,導致無法如期達成雙方約定的狀態。 這部分最敏感者即中廣股份出售之交易。因為出售廣播公司股權,必須經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審核。此案於九十六年初送NCC審核,牽涉黨產交易及廣電法之相關規定,NCC將此案會簽給各「有關單位」,由其他單位出具意見彙整後,再由NCC決議。此案遲至昨日經NCC原則認可,但中投違約事實明確存在。 中投公司不但因履約延遲已近半年未完成交割,而有違約問題,且亦因否認依約應由中投負擔華夏處分相關資產所生之稅捐債務,而與榮麗公司發生爭議。初估相關違約及稅捐債務之責任,可能上億元。雙方就此爭議已從年初談判迄今,但各有立場,始終未有任何進展。 據了解,榮麗公司可能於近日內對中投公司採取法律行動,追究中投應負的違約責任。而國民黨則擬將仍屬爭議的中投信託給第三人,中投或許因此對相關爭議採拖字訣,以待交付信託後,交由受託人處理。但上述中投處分三中交易案之相關違約責任,乃至中廣股權移轉事宜仍懸而未定,縱然中投交付信託,因事涉黨產處理,相關法律責任仍須由國民黨與中投當初實際參與交易與執行之人,出面解決,難以假借信託免責。 此外,有關中投出售中影股權部分,中投、蔡正元、與新買方就交易相關之權利義務,以及中影之經營,亦傳出法律糾紛,且有當事人公開聲明指摘他方。在檢調開始就蔡正元於中影之作為進行偵查後,進入司法程序,鬧得滿城風雨,恐不易在短期間內釐清各方責任。
媒體與政黨的魔鬼交易,演變成媒體告政黨。
〔自由時報記者鄒景雯/台北報導〕國民黨將中廣公司的頻道賣給趙少康後,引起內部反彈不斷,據了解,一群員工為了自救正積極串聯,準備向社會訴求應透過政黨協商,將中廣公共化,共同逼迫國民黨具體落實將黨產還給國家與人民的承諾。
行政院長蘇貞昌昨日出席證券商業同業公會五十周年慶後表示,國民黨產是當初掌權時,黨庫通國庫取得的,是不義之財,號稱要改革的馬英九曾說過要還、連戰也曾承諾要歸還黨產,現在不但不還,還要賣,所以,「馬主席所謂的改革,現在看來只是說一套做一套」。 NCC表示,在黨政軍退出媒體原則下,依據「廣播電視法施行細則」第十八、十九條規定,廣播、電視股份轉讓申請時,受讓人若為自然人,持有%
報告列出的黨營事業投資虧損全數集中前主席李登輝任內,另位前主席連戰則全無投資虧損,反認列大部分李登輝時期的虧損;報告將連戰與現任主席馬英九同列為「民主時期」,指稱兩人都是「清理黨產,誠實面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