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problem with the pro-Blue polls like TVBS (100% owned by Hong Kong Chinese) is not that they are right or wrong in hindsight, it is that they cannot be trusted beforehand because they are pro-Blue and consistently underestimate Green votes. You only have to scan the list and look at the Green column for TVBS poll results and actual results. In almost every case, the poll underestimates the Green vote by 25-50%, sometimes even more.
解說TVBS民調與真實投票結果的差異
不過報導的內容很詭異,我沒有接受TVBS的任何採訪,包括電話或當面,他居然也可以弄出一段新聞?原來影片是三立拍的,不知道為什麼會到TVBS?難道他們是好朋友?文字看來是從年代新聞和自由時報抄來的,一整個就是拼湊的結果啊。
TVBS 不出門能報天下事。
原報導出於二十一日的TVBS,該報導刻意用誤導的方式,大炒教育部建議教科書修改五千多個用詞的冷飯。其中一段引用徐志摩作者介紹的畫面中,TVBS作了兩項註明,一是浙江省海寧縣人加上「中國」,一是民國二十年十一月改成「日治昭和五年」。彷彿教育部將全面改民國為日本年號。然而,我仔細審視手邊的原報告,關於徐志摩這部分,共有南一、康軒、翰林三版國中教科書採用徐志摩的〈我所知道的康橋〉一文,所建議更改的也只有浙江省海寧縣人前面加註中國,絕對沒有要求改民國為日本年號。分別出現在該報告的60、63、72頁。更何況,民國二十年是昭和六年,也不是昭和五年。由陳柏偉這個建築在錯誤報導上的批判來看,TVBS已達成其混淆視聽的作用了。
TVBS一開始用錯誤說法混淆視聽,頻果的投書跟著下去批判,但是錯誤說法的指正卻連登都不登,造成大眾錯誤的去中國化印象。
由不斷重複的畫面中可以看到,TVBS的攝影記者根本是被其他記者推擠而跌到,與陳幸妤的隨扈無關。 記者的報復可真是厲害阿....
中央電視台:『來自中國台灣的萬人迷.......』
我們家不看假新聞!! 人人有功練小幫手 Television Bull Shit 歌曲
在網頁裡面... 大支的新歌 在文章末找到這行字... 檔案下載: TV Bull Shit Song.mp3
為什麼蘋果日報會大賣?這很正常,因為蘋果日報裡面絕對不會出現這種近乎潑婦罵街,心神近乎喪失的評論。當然,寫的人也不是笨蛋,不敢用真名,登的人和認同的人才是白痴! 竟然會同意這種近乎潑婦罵街的論述,假如討論一件事情(例如這邊是討論TVBS造假新聞事件),討論到【賓拉登】【黃芳彥】【公路搶劫】等等的議題,都莫名其妙的冒出來,這叫做烏賊煙霧彈,表示講話者詞窮,意圖用其他議題打迷糊仗。不過比較犀利的是倒屬第二段,他說【TVBS這次的微罪大舉,正是其一貫堅定反對歪道貪腐所遭的惡性反撲】,原來 造假新聞恐嚇全台灣人,拿槍對著電視碰碰,叫做【微。罪。大。舉】,寫出這樣評論的報紙,怎麼現在又突然堅定的認為剪接影片是大罪呢?
三立播出228紀錄片已過兩個多月,這個瑕疵現在才拿出來炒,那些媒體就像是約定好一起打下去,要說別有居心,也不得不令人相信。
"多份魚類報告指出,2006年,每小時有8000條鯊魚,慘遭殺害,只因為人類愛吃魚翅...人們大量捕魚,可能讓人們40年後,沒有野生魚類可吃。" 這2段,佔了40%篇幅,人類捕魚的報導我實在看不出跟"全球暖化"有蝦米關係.
好好笑XDD 好笑得我快哭出來了........
London Symphony Orchestra 被翻成「敦倫」交響樂團,真是白痴到該死,丟臉到不行的錯誤。
無言……
不要談什麼新聞來源不明,或者是屬下欺瞞,更不要再開電視檢討批評大會,汙辱大家的智商了。TVBS說要重新出發,高層主管如果你們還有臉坐在那裡領導TVBS所有的記者,TVBS的長官,可不可以對自己宣誓,然後立刻這樣做: 我願意關心這個社會動態與變遷,而不是只有關心我的收視率; 我願意做好守門人的角色,而不是坐在位子上看報紙雜誌,想角度; 我願意等一下,查一下,而不是逼記者獨家,逼連線最快; 我願意關心記者的感受與生活,教育他們,把我的本領傳給下一輩的新聞人。
我們誠摯地勸告TVBS,真誠地面對並反省新聞造假的違失,並為錯誤付出代價,切勿執迷不悟。廣電基金引用今日TVBS聲明稿中的文字呼籲TVBS要想成為值得信賴的媒體,就要尊重消費者有自由、讓觀眾作決定、接受觀眾評判並拒絕政治力介入。同時我們也再次呼籲社會大眾及廣告主,共同支持在4月20日至4月26日抵制TVBS 、TVBS-N的活動,讓台灣能有個是非分明、就事論事的媒體環境。
而這次的校慶那些公關工作沒做嗎?應該不是,因為只要搜尋過就會發現絕大多數的媒體都仍把重心放在六十週年校慶活動上,放在邀請了哪些校友樂團或歌手回校演唱。這當中也只有中央社有用較大篇幅講到開單的事,但也差不多是一半一半。 除了TVBS這種人渣台以外。
我沒看那個新聞台。不過從 Yam news 查到數則他們的影音新聞,倒也是有提到幾個校慶、校友演唱、六十週年、五月天等關鍵字哩。
(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十四日電)對於廣電基金會批評國 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處理TVBS瀝青鴨「吃案」,NCC 官員今天說明,TVBS得知報導有誤後隨即澄清錯誤,廣 電基金會是在TVBS澄清新聞播出後才來函檢舉。官員表 示,採訪編審授權新聞媒體內部管控是新聞自由的基本 管理方式,若媒體沒有更正錯誤,才由NCC介入。
因TVBS事件,許多社論與專家跳出來要媒體自律,甚至提倡「趁早解除管制」,「媒體亂象」要靠「媒體互相監督」來解決。本人在此呼籲,以美國一九八四年Mark Fowler倡導下的媒體解除管制,造成媒體集團化與諸多弊端,即使一九九六年的電訊法設計了許多配套措施,媒體仍不免走向寡占的市場結構,深深影響媒體在近用性與內容上的多元化,不可不慎。再者,媒體自律的成功,又豈可是解除管制後能解決媒體亂象的保證。
事發之後,NCC公然說T台是初犯,接著又說沒有任何不良紀錄,明顯的要護航。問題是,清議不容;砲火猛烈再加抗議隊伍一波波。NCC改口了,這回是把所有轉播T台假新聞的電視台全包在一起,宣稱「一家也跑不掉」,並表示依法最高可處一○○萬元云云。只是NCC的司馬昭之心早被人看穿,在巨大的輿論壓力下,NCC的主委蘇永欽、副主委石世豪不愧法律人出身,使出金蟬脫殼手法,狀似嚴懲,其實卻連一根汗毛也碰不到。目的就是保T台、保李濤。 NCC不得已被迫對TVBS電視台開罰區區二百萬元,附加條件是「要求撤換總經理李濤」,但可以在「節目主持人與總經理雙重身分二擇一」;表面看來是嚴重到讓李濤下台,實際上相反,這是保李濤條款。
岀狀況的TVBS新聞台,是我待了近七年的老東家,出狀況的長官與同事,也都是我的老長官、老朋友;再加上我自己到現在還是台灣媒體環境當中的一員;我該用什麼樣的態度,來談論這件事情,老實說,我也猶豫許久。
前TVBS記者對這次黑道光碟的看法
廣電基金執行長林育卉表示「危機就是轉機」,希望這次T台所犯的錯能夠警惕台灣新聞界。她對T台製作黑道嗆聲新聞,總經理李濤沒有「引咎」辭職感到遺憾,並認為李濤沒有真切地對所犯的錯誤檢討和反省。她指出,烏龍爆料新聞在T台來說是個上行下效的問題,她並舉出之前李四端也於其主播的新聞中播出長達23秒受虐致死孩童生前的淒厲慘叫,在在都顯示出T台的內部控管出了問題。林育卉語重心長的說,台灣的新聞深受政治力和廣告主的影響,尤其是廣告主不顧社會責任及企業形象,與媒體形成共犯結構,是新聞向下沈淪的劊子手,因此希望新聞台取消收視率調查改以「檔購」模式來代替。她也於會中提出三個值得深思的面向,包括收視率對媒體的影響、落實編採流程責任制以及探討台灣合理的媒體政策等。而在理論與實務、新聞專業與廣告收入的取捨間,林育卉表示廣基願意做為學界、業界及廣告主的溝通協調的橋樑,和各界共同努力尋求出具體可行的辦法。 資深媒體人黃光芹指出,李濤至今仍不認為他和假新聞事件有直接關係,雖然離開總經理職務,但仍然握有公器繼續主持2100,她認為李濤不僅有內控疏失的責任,兼任總經理和主持人在新聞的判準上也易發生問題。對於李濤身兼判官並且態度高傲,黃光芹表示不以為然,她呼籲所有的新聞從業人員都應該謹守份際,並且希望媒體能夠有自發性的改革行為出現。
當妓者賦予一定採訪編輯的自主權和勞動條件的保障之後,以及將妓者訓練和證照核發的權力交給記者工會時,一方面可以讓保障資深妓者,讓妓者免除「社外一條龍,社內一條蟲」的困境,亦可以避免那種20出頭歲外表漂亮帥氣的但卻口出白痴言的糖瓷娃娃妓者,讓受眾不再聽到那種「小妹妹,你爸媽被火燒死了,你未來有甚麼打算?」的白痴發問。妓者將可逐步擺脫賤業之名,逐步回歸專業之形象。同時,交給妓者工會執照核發訓練等權力,其實就是為了避免勞動力過度競爭,讓台灣那種幹妓者卻不用查資料,沒時間讀書的白痴腦殘可以開始識字閱讀,讓資深妓者可以用功做專題和深入報導,不然腦殘妓者滿街跑,台灣假新聞就滿天鬧。
這就是中間偏左的媒體政策....
NCC開革了李濤,現在輪到李濤來解救NCC。 NCC內部似乎亦開始對開革李濤的處分有些動搖。但是,NCC不可能收回成命,尚且揚言,倘若TVBS不遵命撤換李濤,最重即可撤照。 試想,一部「衛星廣電法」,連「罰款」這種輕懲亦明文列出,則「開革經理人」這種重罰豈能不示以明文?倘若「開革經理人」的權力是隱藏在第二十九條「或為其他必要措施」之中,則NCC僅憑此一條款即可治天下,何必還要這整部「衛星廣電法」?又稱,開革李濤只是個案,不是通例;但個案難道就可逾法?至於稱TVBS倘不撤換李濤,最重可處以撤照,這還算是「罪刑法定主義」嗎? 李濤無論如何都有責任,NCC亦有懲治TVBS的責任。但是NCC無權開革李濤;李濤可以下台,但不應被NCC開革。因為,這不是李濤個人的去留問題,而是NCC的分寸問題。倘若每一「個案」皆是如此,「個案」亦成「通例」。如今,NCC欲以撤照迫李濤就範,李濤可以不為自己爭,但不能不為端正NCC的角色爭。這不是私事,而是整個媒體界及整個國家體制的共同之爭。 NCC有強制權,這是它拒不認錯的本錢。TVBS恐怕只有先奉命撤換李濤,但仍應提起行政訴訟,甚至聲請釋憲。萬一仍不能平反,畢竟已盡人事;但倘若能獲平反,即可對媒體界及國家法制有大貢獻。如此,也算是解救了誤入歧途的NCC。 李濤不必救自己,救救NCC吧! 【2007/04/02 聯合報】
反過來說,如果TVBS真的行政訴訟,要翻案成功不無可能。 這樣說的話,實質上只罰TVBS一百萬。所以,NCC也解救了TVBS。不是嗎?
TVBS今天發表聲明,針對新聞報導捲入黑道影帶事件,總經理李濤在黑道影帶事件後,基於專業倫理與社會責任,堅持承擔責任絕不戀棧,經三度請辭,董事會勉為同意,TVBS總經理一職由財務部協理林嘉欣代理,未來TVBS所有員工,將更加堅持新聞倫理。 TVBS聲明全文: TVBS在台灣耕耘13年,在總經理李濤先生帶領下,建立專業、尊重、優質的企業文化,並堅守新聞自由,捍衛民眾權益,使得TVBS成為最受信賴的媒體,董事會除對李濤先生給予充分的授權與信賴,更對李濤先生卓越的貢獻,予以高度支持與肯定。 此次TVBS捲入黑道擁槍影帶事件,李濤先生亦在事件發生後,立即兩度向董事會請辭,堅持承擔責任,絕不戀棧,董事會雖難接受,李濤仍以專業倫理、社會責任、責無旁貸,三度請辭,董事會只有勉為同意。 雖然TVBS以負責任的態度,向NCC 提出內部調查、懲處及後續改革報告,但NCC仍做出七天內撤換總經理之決議,NCC介入企業人事,是否依法行政,已引發社會質疑,TVBS對此爭議,保留行政訴訟權。 經此事件,TVBS千名員工與團隊,將更加堅持新聞專業及倫理的核心價值,亦盼視聽大眾繼續鞭策,讓TVBS以專業、優質新聞服務社會。 TVBS總經理一職,由財務部協理林嘉欣代理,另外,李四端將專任原行政職務,不同時播報、主持。 TVBS公共事務部 2007.04.02 李濤辭職聲明全文: TVBS發生記者為黑道拍攝嗆聲光碟事件,本人身為總經理,至感痛心遺憾,三月廿八日及廿九日,已兩度向TVBS董事會請辭,基於責任,妥善完成內部交接作業,至今告一段落,乃三度向董事會請辭,並從即日起,不再擔任TVBS總經理職務。 TVBS同仁一向優秀、認真,此次發生背離專業價值、辜負社會信任的錯誤,本人痛心疾首,責任也應由本人全部承擔,請各界給TVBS新聞團隊一個改正的機會,不要再傷害他們,讓他們證明追求品質的決心。也希望本人的去職,能讓心中只有仇恨的政客及部分病態媒體,放下報復的砍刀,停止對TVBS趕盡殺絕。 2007.04.02
一、NCC做出的裁處為「衛廣法」施行以來最嚴厲的處分,我們肯定NCC的明快處理,但懲處方式無法真正解決當前媒體問題,也無法符合社會對於解決媒體亂象的期待,並且凸顯現有法令不足,其結果並不令人滿意。另一方面,我們不樂見由主管機關直接做出撤換電視台總經理的裁罰。 二、我們認為相關處置,包括罰金以及特定人事變動,或對TVBS有一時的警惕作用,但對於這一事件的根本原因,即商業新聞台的不良生態以及惡性競爭邏輯,不能產生根本的改革作用,就這個角度來看, NCC的處置又過輕。對於媒體一錯再錯的現象,我們認為 NCC有必要重新檢討已制定的「撤換分流」管制方針,應藉這個機會進行根本性調整。 三、我們呼籲 NCC仍應:第一,儘速通盤檢討相關法律,在最短時間內主動提出相關修法提案,尋求有效的結構性改革方案;第二,明確作出承諾或裁決,將TVBS等電視台這次的缺失記錄,列入二年評鑑與六年換照的審查依據。 四、呼籲各界政治人物,勿將這次事件泛政治化,或做情緒性的誤導發言。行政部門與立法部門對於我國廣電媒體生態弊病叢生,都應負施政與立法怠惰之責,此時此刻,最重要的是儘速提出有效政策與法案,建立真正符合民主獨立精神、有效治理商業媒體的管制體制與整體環境。
山難事件堵住獲救登山客,不讓登山客與搜救人員休息,記者自認比這些人更辛苦,事件當事者有義務接受採訪。進而以肉身擋住遊覽車,當事者迫於無奈只好接受採訪。
前TVBS記者史鎮康昨天向檢察官喊冤說,「阿保嗆聲」影帶送到公司後,台北長官都認為是則好新聞,依流程,重大獨家新聞是經新聞部總監、副總監和採訪主任看過才播出,沒想到後來出事,他和特派員被犧牲掉。
此惡例已開,筆者憂心周政保擁槍恐嚇的錄影畫面將是未來所有擄人勒贖的恐嚇畫面之母。由於社會案件工業──亦即當今台灣的電視新聞頻道性喜危言聳聽的題材,因此,筆者無奈地要說:歡迎來到媒體機器即恐怖機器 (appareil de terreur) 的年代!
"社會案件工業"...
不合理的廣告購買制度掐住了媒體呼吸的咽喉,間接主導台灣電視新聞的內容取向。
林照真這篇真是打到痛處。 但是,我比較想知道人民有什麼方法與力量來阻止這種商業機制?
以前看過一篇生涯規劃的文章 寫說:以後希望變成什麼樣的人 看看你的長官 就知以後會是什麼樣 朝個目標前進 我看了看長官 我想不變成沒心沒肺的精神躁鬱者 所以離開
TVBS犯下涉及恐嚇罪的新聞造假嚴重錯誤,完全是當前電視台惡性競爭下的產物。主導新聞走向的T台高層,當然應與第一線記者負起同等責任。經過這次慘痛的教訓後,新聞界除了自我反省外,如何藉由電視文化的提升與改革尋求浴火重生,已是所有媒體從業者必須迫切面對之課題。
大傳聯對TVBS在假新聞事件爆發後,立刻將兩名記者開除的事件所做的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