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者可如此認識: 涂爾幹的自殺圍繞在社會連帶的關係上,傳統對自殺的研究都不精準:包括與季節相關、地區相關等。他指出,自殺出現的原因可歸結四種,但是以以下三種為最主要: 1. 為己式自殺:自殺者與社會集體意識過於脫節,造成孤立而後厭世。諸如藝術家的自殺。 2. 為他式自殺:自殺者與集體意識充滿,忘卻自身生存之意志。諸如為國犧牲者、為理念犧牲者。 3. 失規範自殺:在過去慣於某種生活規範與習慣時,突然因喪失規範與認同下,造成認知錯亂造成的自殺狀況,諸如突然經濟恐慌的自殺者。 簡單說,自殺大程度都與集體意識有關,只是表達方式不同。
集體意識巨大的沉默也是一種殺人方式 獨立者必須擁有超強的意志才能對抗這股"排除異己"的機制 或者...成為歸順的羔羊
傅柯無意解釋罪犯是怎麼來的,或是為何會有犯罪的行為等等起源或事件發生的原因等問題。他要強調某種機制存在於那邊,原本只是要將一群擾亂社會秩序者關起來,然這件單純事情開始被關注,研究為何這群人這麼不同,觀察顱骨大小、小時候是否被虐待,開始產生心理學、人口學、犯罪學這些學問,為「罪犯」這個身份附加更多的意涵,也同時加以主體化罪犯,試圖讓人正視強調這命題。再從這套認識,於監獄中透過反覆操練、檢查審核、再操練,不只是要矯正犯人,並要犯人認清自己是個罪犯,是擁有偏差行為的「不正常」人,所以你自己要努力矯正自己,監獄、警察都是在「幫助」你做這件事情。也就是說,這套機制中的受力者既是主體又是客體,不只告訴罪犯你必須做甚麼,還會要求時時問自己這樣做對不對,並且如何為自己的這個罪犯身份,懺悔和自我審查。
對 Neo-Tribalism 作 data mining 時無意間發現這位人類不可多得的思想家
喬姆斯基論文的主要觀點是,將動物研究中的行為原則應用到實驗室之外的人類身上是毫無意義的, 要想理解人類的複雜行為,我們必須假定負有終極責任的大腦中有一些無法被觀測到的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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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CSNY在烏史塔克演唱會上用彼時仍然年輕的歌聲吟唱著愛與和平,今天他們帶領著同樣白髮蒼蒼的聽眾以及他們的小孩,用當年的理想主義,讓凝視的對象從越南換成伊拉克。因此草地上飄動的不只是鄉愁;當大家拍掉屁股上的草屑離開演唱會之後,他們還是會用行動和選票,繼續抗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