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吳叡人對於雷頓的學術–族群政治,對於目前深陷族裔衝突的台灣應有的啟示,以良好的國家效能解決族群衝突之方向作結,是別出心栽的見解。 這兩個作品在一同看,其實在於去除學界對於族群研究的獵巫現象。對於social cleavage進行動員是政治企業家必然的動作,而將道德訴求聖戰化,往往是優勢族群的法寶。持平看待族群分類,對於認識這個問題才能有積極意義。 郭崇倫有一篇對Laitin 的專訪,全文轉載如下:
2006 David Laitin 來台
吳叡人有關台灣認同的文章
毫無疑問,每個國家都會為民族自尊和認同構造一個屬於自己的歷史。「為了證明自己是一個民族一個國家,就必須要有一個悠久的歷史,」Michael Sturmer說,「誰提供記憶,塑造概念,詮釋過去,誰就贏得未來。」這當然沒有問題。可是關於過去的概念只是來自傳說嗎?提供過去的記憶只是依賴一些神話嗎?歷史學僅僅是「贏得未來」的工具嗎?歷史學家一直宣稱歷史就像科學,科學的歷史學面對過去,應當像聚光燈下操手術刀的醫生,面前只有有待挖瘤割瘡的身體卻不是一個充滿愛恨情仇的熟人。那麼,追溯過去的歷史學在建構認同和追求真實之間,該何去何從呢?
進黨黨主席選舉的態勢,似乎被部分媒體評價為中間路線和本土路線之爭,也有候選人自覺或這不自覺的要往這個方向操作。「本土」作為一種圖騰,論述上就變成兵家必爭之地,往中間路線靠攏者必不夠本土,而堅持本土者必然不進步。如果主席選舉的爭執被帶往這樣的方向,必是民進黨最大的悲哀。
底下回應也很精采,附錄李拓梓有關國族認同建構的看法
迴歸方法,除了徑路分析(結構方程式)之外,是無法用來做因果關係的證明的,它只能用來代表相關性,或用一變項預測另一變項。所以結論說因為國族認同而造成經濟感受不佳,在學理上是不能這麼說的,只能說兩者有相關性,就像我們不能說因為賣冰的生意變好,所以溺水的人變多了。
我真是機車,用黑米收放屁
凡是認同台灣,熱愛台灣,將台灣看做家鄉,願意和台灣共命運的人,無論是第幾梯次遷徙來台灣,都是台灣人,都是台灣獨立後平等的新國民。 《台獨月刊》(1976/9/28)
假若我們同意「『台灣社會應當有集體認同』這個應然性的要求」應當被嚴肅思索,顯然問題的根本癥結乃在於台灣人的情感歸屬是否可能導入一個共同軌道的契機。而這個契機存在與否,又將是決定國族認同對象能否趨一的根本關鍵。但是,審諸歷史所賦予的迷思結構和當前台灣社會所體現的種種條件,發展至今,這似乎是一個無解的歷史習題。過去世代沉澱下來的歷史情結、舊有具「外來」性質之國民黨政權灌輸的認同情感歸屬意象等等,還一直發揮著餘威。特別弔詭的是,隨著兩岸人民的來往(尤其,台灣人到中國大陸投資經商),在許多台灣人的心目中,這個從來就沒有在台灣落過腳的中國「祖國」幽靈還是如影地伴隨著,且靜悄悄地在許多人心靈深處播下莫以名狀的情感種子。無疑的,這一切添增了台灣人感情歸屬認同產生分歧的機率。這多少導使一致而共識的關愛感情無法普遍在這塊土地上生根發芽,也因此加深了形塑穩固的國族認同迷思之困難度。 面對這個外在霸權像幽靈般以強力不斷干擾著的特殊歷史際遇,尤其,在台灣人本身對此一幽靈又懷著分歧的想像和期待──有的供奉它為「祖靈」;有的則視它為「惡靈」的情況下,台灣人如何運用智慧來克服這樣之歷史天命加諸在身上的共業,走出一條令大家普遍感到安心、順當而自在的前景道路,著實是一項深具挑戰性的艱難歷史課題
總之,不要逃避的否認省籍問題不存在。即使他不是每個人都有切身感受的問題,卻是在今日台灣社會公領域中主宰著眾多論述領域的社會現象。若在回顧過往的過程中,越來越有不知該如何自處的「蝙蝠」感受,那比較適切的作法不是繼續逃避面對這一切,而是要比較積極的回應與參與反省的過程。當生下來的時候,很多時候確實不是我們在一開始就能決定。但能活在這樣一個時代或許也有其幸運,而且有決定的權利,是要去積極面對這樣的心理焦慮,並且為協助釐清過去的歷史不正義盡一份力。我認為透過這樣,比較能跳脫那種外省/本省的傳統劃分邏輯。 我的想法簡單來說,是既排斥那種過度浮泛的大寫論述,卻同時承認事件的發生有其結構性因素。而反省的過程,卻是透過一點一滴的累積,由曾經享受過不同程度不當優勢的得利者(例如經濟的、社會的、文化詮釋權的),主動反省過去的不正義,才有助於跳脫僵化的仇恨邏輯,而開啟新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