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原本是我1997年在台灣的連線BBS討論區發表的文章,主要是因為看到,許多在『哲學討論區』進行討論的宗教話題使用了停留在 傳統實證主義的哲學思辨法。雖然說以『哲學』為經緯來討論宗教議題應該是使用『哲學方法』來談而不是使用宗教方法來談,問題是, 我們所使用的『哲學方法』是否正確?我們簡單使用邏輯與思想來討論特定宗教議題,會不會也有某種哲學方法上的局限?這是很可以討 論的,所以我才改寫這麼一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