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電視上最離譜的莫過於東吳大學主秘李貴英,她一臉不屑地說:「某位教授」在144天內上電視103次,這樣會對教學和校譽有影響。 這種論調才真是令人不屑,一個教授下班後,想做什麼是他家的事,對教學是否有影響,自有評量機制進行審議,需要像管小學生一樣預設上電視就會影響教學?那玩社團和打工也都會影響學習,是否也可以規定學生一個月只能至社團四次、打工四次? 而校譽論更離譜,校譽有濃厚的威權價值,不僅主觀,更有掌權者任意認定的問題在,李貴英妳的校譽,不等於我的校譽,我就認為維護這些名嘴的言論自由才是合於校譽的作法,而李貴英妳在電視上面疵牙咧嘴,才是嚴重破壞校譽,要是妳的邏輯成立,才應該限制妳上電視的權利。
我對於今天這新聞感到羞愧。我的學校竟然會做出這等低劣的提案!不管我是不是喜歡徐永明,至少他沒有在他的教學上面放水偷懶。憑什麼限制他上電視?你一個主秘你憑什麼有資格認定老師上電視就代表他教學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