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地痞混混不上道的舉措,竟因為紅衫軍的推波助瀾之下,好像所有人都可以對著元首或是官僚啐兩口濃痰,以發洩一下自己內心的不爽和不滿,不過於是這種要不得的丟臉行為,竟會發展到踹人、打拐子和嗆扁休息站,說起來還真的十分無聊,而且怎麼會是個「禮儀之邦」的言行舉止。
民主法治社會的前提,是不管對誰都不可以用有罪推定。無罪推定的缺點在「可能會有有罪的人因證據不足被判無罪」,但跟有罪推定的缺點「可能會有無罪的人因證據不足被判有罪」相比,有誰會想要走後者嗎?
看看原文的討論串,以及黑米上頭的討論,我們當可以知道,不管你是讀什麼科系、什麼陣營、什麼立場,基本的「法學教育」與「憲法與政府」都應該要學好。 當然,這也只是反應出台灣過去的基礎教育對於「法律教育」的不足,以及為何會出現「蘇建和案」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