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鑑定是不便宜的,政府每年為了驗這些不到一公克的毒品,不知道花了多少錢。而且更可笑的事,毒品這種東西的重量,隨著空氣中溼度的不同,就會改變。所以說”淨重”是沒有意義的,在不同的環境下,淨重秤出來就會不一樣。而有些鑑定機關,秤重竟然可以算到公克的小數點以下四位,未免太過離譜,我就不相信判決確定後,檢察署在執行時,會真的每包拿來秤一下”淨重”是多少;如果他們真的秤了,就會發現扣案的毒品怎麼每一包的重量和判決寫的都不一樣(以公克的小數點以下4位的精度來看),這時該怎麼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