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章原本是我1997年在台灣的連線BBS討論區發表的文章,主要是因為看到,許多在『哲學討論區』進行討論的宗教話題使用了停留在 傳統實證主義的哲學思辨法。雖然說以『哲學』為經緯來討論宗教議題應該是使用『哲學方法』來談而不是使用宗教方法來談,問題是, 我們所使用的『哲學方法』是否正確?我們簡單使用邏輯與思想來討論特定宗教議題,會不會也有某種哲學方法上的局限?這是很可以討 論的,所以我才改寫這麼一篇文章。
「作文」與「報告」有什麼不同?我們來看一個例子:今年大學指考的國文作文題目是「想飛」,而同一年學測的題目則是「雨季的故事」。在題意上,這些題目強調的都是表達個人感想、抒發內在情感、描述個人成長經驗,如果提及外在世界的話,也是著重世界跟自我的關係。閱卷老師的給分重點包括「切題」、「自身經驗出發」、「文句流暢」;而在結構上,給分的重點則是「掌握起承轉合」。
看到有人討論有關邏輯訓練之類的事情,竊以為,以前的中文訓練在某種程度上對邏輯訓練是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