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25日電)電玩遊戲色情、暴力問題受關注,工業局日前因應立委建議,修改電腦軟體分級辦法,將電視遊樂器納入規範,未來包括Wii、PSP等電玩遊戲,須分為普通、保護、輔導和限制4級。 國民黨籍立委趙麗雲日前提案指出,現行電腦軟體分級辦法僅要求電腦軟體供應者自行分級為普通、保護、輔導和限制4級,不須送審;至於電視遊戲部分,目前並無明確分級規定,無從管制,她建議經濟部盡速修訂電腦軟體分級辦法,將電視遊戲納入分級管理對象。 現行條文規定「電腦軟體」指安裝於電腦使用的遊戲軟體,未包括電腦外的其它平台。 經濟部工業局日前修正公布「電腦軟體分級辦法」指出,「電腦及遊戲軟體」指除大型電子遊戲機台外 (另有經濟部商業司專法主管),安裝於電腦、數位遊戲機平台 ( 含電視遊樂器、掌上型電玩)使用的電腦及遊戲軟體。 根據工業局新修正公布的「電腦軟體分級辦法」,未來包括Wii、PSP、XBOX、PlayStation等電視遊樂器,以及掌上型電玩NDS,都將納入電腦軟體分級辦法規範,分為普通級、保護級、輔導級和限制級等4級。 分級辦法也規定,包括上述各種數位遊戲機平台的電腦及遊戲軟體應於產品包裝或提供下載的網頁,明顯分級標示;限制級電腦及遊戲軟體並應註明滿18歲之人始得購買使用。 另外,為讓電玩業者有緩衝因應時間,分級辦法規定自民國98年12月1日施行。
由於科技進步帶來了數位匯流(digital convergence),歐美國家紛紛進行大規模的修法,打破以往基於產業差別而立的法律體系,以因應最新的局勢與挑戰。為了因應此一變遷,我國也在二○○三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了《通訊傳播基本法》,並於隔年一月七日公布施行。本文針對《通訊傳播基本法》在內容層面對於確保消費者權益與促進多元文化的貢獻進行檢視,並且特別探討本法實施後在兒少傳播權所帶來的改變。 by 賴祥蔚 文化大學大傳系副教授
教育部長杜正勝於致詞時表示,臺灣教改已經十年,應該有所檢討,最好的檢討方式就是由當事人來說。教育影展於今年第一次舉辦,其中競賽影片是由高中職、大專院校學生與社會人士所拍攝,透過藝術的手法對教育做深入的探討。杜部長也表示,他曾因觀賞伊朗的電影「天堂的孩子」深受感動,而有了舉辦「教育影展」的想法,希望大家一起來觀賞影片,一起來思考教育的方向。 全國巡迴影展從8月24日起至10月28日止,歷時約2個月,共計於全國25縣市的110個地點放映720場次,為國內歷時最久、範圍最大的影展,包括偏遠地區以及澎湖、金門、馬祖等離島都有影片放映。教育部表示,交通不便的偏遠地區,教育資源與文藝活動較為缺乏,但當地居民與學子同樣有受教育的權利,希望藉由這次全國巡迴影展的機會,讓他們也有機會接觸更多、更有意義的藝文活動。
對於青少年來說,做他們最喜歡的事─打電動─就能名利雙收,不啻為最棒的夢想,然而這條路卻比考大學還競爭。以台灣而言,他們必須先戰勝上千台灣玩家脫穎而出,再與共70國 700位選手一較高下。他們每天必須練習12個小時,連約會的時間都沒有,因為電玩比賽的反應力和集中力也如逆水行舟,不進則退。 綜觀電玩賽事的菁英選手們,仍然以在學學生為多。以客觀條件而言,學生也才有那麼多時間,能夠投入這樣的嗜好中。長時間練習和比賽,其實也帶給選手莫大的壓力,台灣電玩小子曾政承就曾對媒體表示,要靠電玩出頭天,實在太困難了。 學生身份的選手畢業之後,還是會面臨到當兵及工作等重要的生涯影響,屆時他們可能難以再像現在這樣投入。能像韓國的 Lim那樣的人太少,而長江後浪推前浪,在電玩賽事界也將是不變的法則。
(中央社吉隆坡十八日法新電)一項新聞報導指出,馬 來西亞政府正在考慮禁止速食業做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