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無名上開了一個部落格,好像是已經有一兩年的時間了,不過就和在雅虎奇摩上所開的部落格一樣,純粹只是用來做行銷廣告用的......
在重視效率和精準度的今天,許多尋找和搜尋的動作,使用者都會希望能夠越加精確,或者說免費的服務能夠越來越強大,因此Google一方面增進了服務的效能,另外一方面也就必須提昇對於使用者剖繪的能力
現在站長、部落客間流行的點擊付費廣告聯盟(如Google Adsense),有一致命傷是無法完全掌握的,就是該如何避免詐欺點擊的動作。所以我們在部落格上經常看到格主被GA停權的爭議。先不論誰對誰錯,我們想想,如果一網站主在明顯的版位留了一行提醒網友多看廣告的文字,GA就有權力將之停權。但是如果網站主的用意是想要網友獲得更多的資訊的話,這樣說來,網站主的行為是不是應該視為正當的?
設計的特點: 1.廣告的顯示與否 由發文者根據文章的屬性決定. 同一篇文章內, 可以放好幾個廣告, 也可以完全不放. 2.插入的位置是非固定的, 想插哪裡, 就插哪裡. 3.Google AdSense 的 產品項目 是隨機的, 每次顯示的都不一樣. 4.延續第3點, 有設 計數器, 所以不怕 超過 Google AdSense 的個數上限. 5.既然是隨機的, 其實就不限定一定要是 Google AdSense 的廣告.
Google推出繁體中文AdSense廣告服務,吸引許多部落客申請加入與Google分享廣告收入,一位部落客透露,許多資深評論性部落格,加入AdSense後,廣告費月入10餘萬元是十分正常的事,部分擁有高知名度的部落格網站,甚至月入60至70萬元。
奇怪....記者會上,周先生就是不說的金額,中時記者怎麼知道的?讓我非常好奇....
這個專門為了擺放廣告而誕生的樣板,也不是隨便設計,據他自己陳述:這樣的設計是經過長時間與無數次的嘗試,所得到的經驗,而且廣告也是最容易產生訪客點擊。
有人戲稱策略聯盟廠商這些充滿設計,提供嵌入的廣告為"創作"。意指它們製作的方式千奇百怪,充滿想像,目的便是要吸引你站台的訪客看到而點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