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下旬,我背著相機和水,第一次走進樂生。 是今年的七月,不是去年,我真是個非常後知後覺的人。
終其一生我們要成為有行動力的見證人,面對這社會需要發聲、捍衛之處,我們要一直(盡可能的)無可指摘,不然那天上了證人席所說的證詞將無效。
我本來覺得這經文還是很平常阿,這時其宏回應牧師的分享帶給他很大激勵,究竟我們要怎麼回應其他人、與我們不一樣的人?初代教會這種相互互助的關係建立在看到人真正的需要、給人最需要的事物,如果我們能愛看不見的上帝,那更該愛看得見的人們阿(約翰一書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