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勞委會於昨(5/25)日表示將提供企業一年補貼時薪制等「配套方案」,全總發表嚴正聲明。
可以選擇的話,你要選擇嘗試透過調解或者讓資方知道你懂法、你有更懂的朋友、你也知道怎麼申請調解、也敢去申請,從而保住你的工作權;你也可以選擇「此地不留爺/娘,必有留爺/娘處」拍拍屁股走人,一毛不要的自己找新工作去。你要選擇前者,還是後者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