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篇文章是預計在今年十二月出版的「工運年鑑2004.06-2005.05」裡面,我所分配到關於勞動三法修法的評論文章,全文約一萬三千字,由於勞委會的修法企圖,是引進的美國勞動法制的外殼(不當勞動行為與裁決制度),重新派定工會的任務,所以我也就從回溯美國工運和勞動法的歷程進行對話,這篇文章是想寫給有心的工會幹部看的,希望重新找回台灣工會及工人運動的豐富想像。
最好環保署有人看到這一篇,請通知陳重信,有越來越多的人要對付你們了,你趕走一個小美,召來了更多的人。
回台北的635,我選擇了看不到輔大那一邊的位子,刻意地不看窗外,不想再去搜尋過去死在這裡的我的身影。我在這裡的時候,和樂生擦肩而過,未曾相逢,而今天,卻是陌生的樂生院不斷地喚起過去的點點滴滴;我的一部分死在這裡了,可能當人可以死去的每一部份,都在不同的地方躺下去的時候,就是人真的死了的時候,這樣想,真的很不好,越想,就越覺得自己老了,好消息可能是,今天我還活著,可能,明天也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