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聘僱人員所須者,只是勞委會的一個行政動作,納他們為勞基法適用者,如此而已。對此,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2006年十月曾親筆簽諾。現在執政了,考試院卻還在推動民進黨時代的惡法。
公家機關僱用臨時人員有福了!據悉,行政院長張俊雄已同意中央與地方政府機關僱用的臨時人員自明年一月一日納入勞基法的保障,總計有七萬八千人受惠,所需增人事經費約四.一億元,政院近日即可核定公告。不過,公家機關僱用的約聘僱人員約二萬六千人,將無福適用,需依聘用人員條例辦理,形成一國二制局面。
延宕多年的政府機關臨時人員比照勞基法,如今終於可望上路,對八萬多臨時人員雖是好事,但選在總統大選前,難免又要讓人聯想,又是選舉利多
明年一月起,八萬名在政府各部門工作的臨時人員,都可適用勞基法。以後臨時人員的最低工資、最高工時、禁止性別歧視、休假、退休金等,都要依勞基法辦理。
針對立法院院會三讀通過,台北縣翻升為直轄市,其財政規模及人事組織皆大幅提升。自主工聯強烈呼籲周錫瑋縣長,別只享受直轄市的光環與權力,無視勞工該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