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我仍任職於中時電子報,當時目睹業配新聞「和平崛起」,廣告主試圖介入新聞產製流程、試圖讓記者與編輯成為企業公關部門的附庸。然而,編輯部至少還肩負守土之責,換句話說,「吵完一架大多還挺得住」;而今,零星戰役早已結束,專業倫理的防線一路潰退,除非你抱定「不幹最大」的決心,否則只能眼看新聞版面逐步被廣告侵蝕、瓜分,更可怖的是,你無法望見未來的底線。
我離開了第一排記者席,坐到會議室最後方的角落。那位下跪的公害受害者坐在我旁邊,一位主流媒體記者坐在我前面。受害者仍在顫抖。而我越過受害者的肩膀,看見那位記者打開奇摩拍賣網頁。 這是我們。 我們旁觀。
然而,在商業媒體當道,影視文化衰退,媒體公共責任漸失的現在,類似「廣電基金」要求商業媒體負擔公共責任的法定機制,仍有其存在的必要與價值,但重點在於如何讓機構經費專款專用、組織獨立自主、財務與決策公開透明。 雖 然有人主張應該降低媒體稅責、減輕公共義務,如此才能鼓勵投資,刺激影視產業發展,但事實上,1997年美國數位電視公共利益與義務總統諮詢委員會報告中 卻指出,徵收媒體營業額是促進數位時代媒體公益的作法,就如同「汙染者付費」的原則,要求企業負擔公共責任,特別是數位時代已進入德國社會學家Beck強 調的「風險社會」,各種貶抑人權、散播仇恨的內容充斥,已如同媒體公害侵蝕社會的立基,更需一種結構性引導措施。
這跟部落格大獎何干?有關!因為部落格大獎的主辦單位,正是兩年多前停掉中晚、六年多前裁撤中南編、一年半前解僱工會常務理事陳文賢、五年內把員工裁掉三分之二的這個中國時報(雖然以「中時電子報」這個它旗下的單位為名)。
如果你又被百貨公司週年慶鋪天蓋地的廣告給淹沒。或者,你曾在娜歐蜜‧克萊恩的【No Logo】一書中,好奇於她對80年代晚期崛起於北美的文化反堵運動(culture jamming)的勾勒。那麼你絕不能錯過同樣來自加拿大,同樣是女性的導演吉兒‧夏普(Jill Sharpe),在2002年便以流暢好看的影像語言加以描繪,同樣有很多廣告訊息的紀錄片:【文化干擾-駭進商業文化】(Culture Jam: Hacking Commercial Culture)。 結合藝術、媒體、劇場行動主義以及嘲諷,文化干擾(Culture Jamming)可說是民眾對商業主義的全面壟罩,從地底、下水道所湧現的塗鴉式創意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