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馬英九主張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國家,那麼,是中共可以發動內戰的主權獨立國家,還是中華民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外國,如果是前者,馬三不的說法從國際法上的意義便成為「不獨、可統、可武」了,馬的不獨真的是這樣的意義嗎?
馬可能以為講不獨就是不要用台灣國名義獨立的意思,但擁有更大解釋權的美國、中國根本就不容許台灣這樣解釋,這問題就大了。因為無論如何,我們總得不斷行使主權國家才能擁有的權力,如買武器、提升外交關係、進WHO等等;中國便有了台灣不是獨立國家的理由在國際上加以阻止,這樣是好事情嗎?
不獨的不武,台灣實質上就成了香港,或者新疆、西藏,處在實質武裝鎮壓下的表面的不武。
無論如何,武是維護主權的工具,主從關係明確,以不獨換不武是喪權的不對稱交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