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的是,記得我(或你)所捍衛的價值是什麼?去年的這個時候,不是沸沸揚揚的在捍衛殺人犯也有的人權,三審定讞,無罪推定的人權?那麼,為什麼今天就不適用?難道在對抗怪物的過程中,我們也已經變成怪物了嗎?這樣,跟紅衫軍有什麼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