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美國而言,台灣就像是多年前毀婚另娶,卻又捨不得放棄,私通多年的情婦:不願意給名分,更不願意她去嫁隔壁的流氓。說「台灣不是國家」這句話,單獨聽起來沒有太大的意義,只是老調重彈,甚至「中華民國不是國家」這句話,還幫了獨派很大的忙;加上一句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份,已經是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我不太敢相信,這句話,居然這麼容易就從美國官方說出口。
是五天,是七年,也是六十年。
我在英國的衛報找到一封黃志芳的投書,這封我沒有認真看,不用看也知道他寫些什麼。倒是中國駐英大使投書回應:「台灣現在不是,也從來不是獨立國家」一文,讀者的迴響很有趣,許多人憑藉自己的經驗,發表不同的觀感。我快速的瀏覽一篇篇早已熟悉的論調,卻在這一篇時,熱淚盈眶:
As a Taiwanese, I have three words to say to Mr. Pan. LET US VOTE. That's all we're asking for: an opportunity to democratically decide our own future. (Mailinator)
LET US VOTE, that's all we are asking for.
多麼卑微而理直氣壯的要求,卻不再那樣遙不可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