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二課

舉凡不良政見及政策, 皆應攤在陽光下公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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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8/11/14

是一個非營利組織,也可以指一種有彈性的版權授權方式。創用CC的主要宗旨是增加創意作品的流通性及可衍生性,作為其他人據以創作及共享的基礎,並尋找適當的法律以確保上述理念。 傳統的著作權通常位兩種極端,一端是「保留所有權利」,另一端則是「不保留任何權利」(即公有領域,public domain)。創用CC則試圖在兩者中間廣大的灰色地帶保有彈性,使得創作者可以「保留部分權利」。創用CC提供多種可供選擇的授權形式及條款組合,創作者可與大眾分享創作,授予其他人再散布的權利,卻又能保留其他某些權利。 這些努力是為了反擊支配了現代社會,而且拘束力日益增加的「許可權文化」。這是傳統出版者,為了維持並加強其在流行音樂、大眾電影的寡佔,向社會大力推行的一種文化。創用CC的誕生是為了避免現代知識產權以及版權法在信息共享方面的問題。 該組織還提供了描述授權條款的RDF/XML詮釋資料,以利於電腦自動處理及尋找以創用CC授權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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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11/14
909943

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7/12/26

網站建置目的為協助各縣市所屬教育單位就數位教學資源採行CC授權模式,推動數位學習交換分享理念。...值得一提的是,教學單位在參與投入這樣行列,所遭遇任何問題或瓶頸,教育部開放多元管道供諮詢,免諮詢費用獲取充分的法律諮詢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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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6
908881

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7/12/23

為推廣活潑與創意的數位教學領域,使學習資源得以自由交流並兼顧著作權保護。本部將於12月20日開站啟用「教育部創用CC資源網站」(創用CC,Creative Commons授權條款)。本網站建置之目的為協助各縣市所屬教育單位就數位教學資源採行CC授權模式,推動數位學習交換分享理念。 我國著作權法對著作物採取創作保護主義,也就是當著作人創作完成一件作品時,便完整地享有著作權法所賦與的保護,使用者除非符合「合理使用」的情況,否則均須取得著作人事先授權,才可加以利用。然而,這樣完整的保護,可能會削弱數位時代資訊快速流通的功能,也可能成為文化自由傳遞的阻礙。為了使著作權利不變及教材創意得以分享流通,Creative Commons授權條款(簡稱創用CC)的概念便誕生了,透過創用CC授權條款,創作者也可以更自主地選擇開放或保留哪些權利;而使用者在利用上,只要遵循創用CC標示利用,便可以在沒有違反著作權法的顧慮下,安心的應用流通。 Creative Commons是一群關心自由文化發展的專家,在美國史丹佛大學法學院教授的領導下,於2001年成立非營利組織,試圖建立一套彈性的、簡單的著作權授權條款,由著作人自主選擇、運用。Creative Commons授權條款的推出,不僅不會減少對著作人的保護,同時也鼓勵大眾以特定方式使用這些作品,達到促進文化自由流通之理想。這樣的想法,於2003年在台灣有了在地化的新生命,「Creative Commons」的本地譯名為「創用CC」,傳達透過CC授權條款,有利於作品的「創作」與「使用」之理念。使用經由創用CC釋出的作品,可以自由共享眾人所發展之資源,並且成為進一步創作的基礎,這種分享模式,已經蔚為風潮,成為文化創作的重要趨勢。 在強調活潑與創意的教學領域,特別需要透過分享,創新教材與教具。為了推廣這樣的理念,本部已於10月29日舉辦縣市座談會,諮詢25縣市意見。為協助教師了解及應用創用CC,本部已建置創用CC資源網站及將陸續辦理四場說明會議。更好的消息是,當您在參與投入這樣行列,所遭遇任何問題或瓶頸,本部亦開放多元管道供您利用諮詢,使您得以免諮詢費用獲取充分的法律諮詢服務,歡迎您多加利用。另為了讓您可以更加瞭解創用CC該如何應用在教學領域,本部已編製創用CC授權手冊,並將於南區資訊月會場提供民眾索取(數量有限送完為止),以淺顯清楚的說明與教學,當您想於精心作品上使用創用CC與公眾分享時,沒有使用上的障礙,讓您完全進入「我們創造,我們使用,我們CC」的世界。 《著作權諮詢管道》 1.本部創用CC資源網站網址:http://ccnet.moe.edu.tw/ 2.創用CC授權手冊電子檔下載網址:http://ccnet.moe.edu.tw/download/CC_guidebook.pdf 3.創用CC諮詢電話:(02)2365-3046、諮詢信箱:E-mail: Edu.Copyright@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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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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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osrap 收藏於 2007/10/02

新聞局長謝志偉和我談成立國際頻道,加強政府對外宣傳的策略時,我一直忙於解釋cc 授權的意義,凡政府的出版品,實在應該廣為散發,其著作權為全民共享,老百姓應該在最容易的情況下取得該出版品,謝志偉下了個結論說:「你的意思是...從前講Copyright,現在Copy is righ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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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