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家庭擔心基本工資調漲,對聘用外勞家庭造成負擔,勞委會昨天明確表示,在台卅四萬多名外勞並非都受惠,因為約十五萬多名外籍幫傭與看護工未適用《勞動基準法》,雇主可不用擔心工資給付增加。
勞委會官員表示,屬於家事服務人員的看護工、幫傭納入《勞基法》適用對象一直有爭議。聘用外籍看護工的家庭多是親人罹患重症或身障而長期臥床,已無力謀生,家人得多花錢聘人看護。若這些家事服務人員適用《勞基法》,雇主豈不要在八個工時外另付加班費,還要按基本工資的調漲而調薪。但從勞工立場來看,家事服務人員也是受雇勞工,也應享有勞基法保障,否則,全天候看護未休息,體力超過負荷,對雇主與照料對象也不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