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勞委會將施政重心放在修法、立法,對於增進勞方集體力量對抗資方,卻反而予以弱化,工會淪為政黨附庸的情況日趨嚴重,勞方在勞動力市場上的議價能力越來越弱,這已經造成近幾年來實質工資不升反降的情況,基本工資就算調高,資方私底下要求「共體時艱」,勞方會有實力拒絕嗎?從勞退新制的例子來看,勞委會又拿得出什麼懲治違法的辦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