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二課

舉凡不良政見及政策, 皆應攤在陽光下公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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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lost 收藏於 2007/06/20

劉烱錫 二○○三年農曆七月,八個阿美族部落重建流失三十年的竹筏文化,齊聚東海岸長濱鄉舉行鬼月下海、竹筏競技活動;今年五月,在都蘭灣舉行第四屆賽事,阿美族逐漸重回海洋懷抱。二○○四年,同是南島語系的印尼曼德族,以幾近失傳的「Sandeq」造船技術,打造舷外浮桿帆船,並航經菲律賓,順著黑潮於上週抵花蓮、基隆,預定航向日本,重建南島海航智慧。緊接著,蘭嶼的iraraley(朗島)部落十四人大船也勇渡黑潮,昨天黃昏登陸台東市馬蘭海岸。筆者認為,南島部落已經開始領航台灣,重建親海文化了! 南島語族普遍稱人為tawu(雅美、阿美、卑南)、chawu(排灣)、shao(邵)、chowu(鄒)等。台灣四面環海,原有許多濱海的tawu部落。隨著十七世紀台南一帶的「人之地」tawuan部落被寫成大窩員、大員、台員、台灣之過程,台灣文化也跟著陸地化、媽祖化、水鬼化、畏海化,海岸逐漸被港口、魚塭、鹽田、堤防、消波塊、工廠與農牧廢水包圍籠罩,目前僅剩東台灣和離島的原住民部落仍保留清淨海域,殘存親海文化。我們應加以珍惜,並協助其重建,以領航台灣邁向親海文化。 國民黨統治台灣時期,透過國民教育告誡學子不要到自然海岸游泳戲水,連原住民學校都如此。戒嚴令下的防共匪與防走私政策,更讓人們難以靠近海,加上媒體一天到晚報導海難和鬼月,水利單位簡直把海洋當大敵,以「萬里長城」的防堵心態,全面隔離人與海洋的關係,僅留漁港、商港、軍港、海水浴場作為通關。結果海岸乏人關懷和保育,成為廢水、廢油、垃圾的堆積場,而珊瑚礁等生態與漁業資源,更在沒有人民嚴格監督的情形下被濫採、濫捕。 就在台灣海洋環境與親海文化都將奄奄一息的此時,我們慶幸蘭嶼的tawu們維護海域的飛魚資源,東海岸阿美族tawu抗爭美麗灣渡假村破壞杉原海灣生態。我們在此為這些海域文化活動喝采同時,也呼籲各政黨與政府,早日跳脫僵化的水泥經濟與科技濫捕迷失,改以環境保護、文化建設優先,南島民族的親海文化值得我們學習和發揚。 (作者為台東縣南島社區大學發展協會總幹事,台東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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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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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lost 收藏於 2007/05/28

陳權欣/尖石報導 司馬庫斯櫸木事件,在原住民部落引起震撼,繼日前部落舉辦埋石立柱主權宣示之後,昨天司馬庫斯還召集全台20幾個部落族群在司馬庫斯舉辦(Pinhaban)部落與部族間攻守同盟儀式。 為了讓國人了解原住民在自己的土地上所遭受的打壓與維護尊嚴,司馬庫斯族人連續2天在部落中舉辦部落、部族間攻守同盟儀式,希望透過這個儀式,讓政府了解他們維護自己主權的決心。 部落發言人拉互依.倚岕指出,這次櫸木事件,讓他們3位部落長老被當做小偷判罪,引起全國原住民社會關心,他強調,這不是單一事件,而是不斷在全國各地發生類似事件之後的忍無可忍下的共同作為。 整個儀式是傳承自原民社會數百年的傳統,過去泰雅部落之間,如有遭受外力的侵犯,就是依此方式處置。 在部落同盟舉辦的兩天會議中,還有來自全國許多支援司馬庫斯的學者與遊客們,親身參與這項活動,並一致表示,支持司馬庫斯宣示主權的作為與對司法有罪判決的繼續上訴,期能獲得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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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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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lost 收藏於 2007/05/13

陳權欣/竹縣報導 兩年前,泰利強颱造成尖石前往司馬庫斯道路崩坍,三名部落族人將倒塌國有木帶回部落,被依違反森林法判刑。司馬庫斯部落族人不滿法院判決,七日依泰雅族傳統舉行埋石立柱儀式「宣示主權」禁止林務局人員進入部落。 司馬庫斯族人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認為,他們有權在傳統領域內採集、利用在地資源,然而為了兩年前一棵風倒櫸木被搬回部落做雕飾,竟然導致三名長老被判罪,整個部落認為是奇恥大辱,除了將所受委曲上網尋求支援外,昨天還在部落舉辦埋石立柱儀式。 昨天舉行儀式時,還有來自周邊十幾個泰雅部落族人共襄盛舉,表達他們支持司馬庫斯宣示主權的決心,新竹林管處竹東站雖想派人參加儀式,卻被阻絕於部落外。 部落頭目倚岕十分氣憤,他強調,他們廿代以前就住到司馬庫斯山區,把這片森林看成比全體族人的生命還重要,現在卻因為移動一棵颱風路倒的小樹,導致三位部落長老的被判刑,是全體族人的恥辱。被判刑的司馬庫斯部落發展協會理事長阿敏說,他們不能背著竊盜之名面對祖先,也無法教育他們的小孩,想起兩年無數次出庭面對法官,不管他們怎樣解釋都沒有用,他們是透過部落會議決定,將林務局取走主幹後的殘枝帶回部落雕刻卻觸法,三人共罰款四十八萬元,想起來就痛心。 參與這項儀式的部落族人,人人佩帶銅門山刀,把立石扛到面對大霸尖山的一處高台,埋石之後還燃起峰火並宰殺山豬,將山豬血塗在石上,證明他們在這塊土地安身立命一千年,沒有人能奪走他們住在這邊的權利。 目的在公開宣示森林管轄權,力爭原住民族群與山林依存的固有權利,同時也要洗刷「竊盜」汙名,即日起,司馬庫斯部落將設置柵欄,禁止所有不守規矩的林務人員上山。他們還要求國家兌現原住民族與政府「新夥伴關係」之承諾,並遵照九十四年立法通過的原住民族基本法,承認司馬庫斯部落擁有之固有傳統領域的事實與權利,歸還森林自主管理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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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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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lost 收藏於 2007/04/22

陳權欣/尖石報導 2年前,泰利強颱造成尖石前往司馬庫斯道路崩坍,3名部落族人前往清理路倒樹木,遭新竹林管處依違反森林法移送偵辦,全案宣判各處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各16萬元,緩刑2年。部落族人不滿法院判決,決定上訴訟進行無罪抗辯外,還將發動雅泰族人在二十四日北上農委會陳情。 被判刑的3位司馬庫斯族人,分別是司馬庫斯部落發展協會理事長阿敏與另外兩位理事沙昂司和國光。 不滿判決決上訴 陳情農委會 司馬庫斯族人為整理路倒樹木,四月十八日遭司法有罪判決,在新竹五峰、尖石兩鄉發酵,多位原住民立委與原鄉選出議員,都認為不可思議,決定北上聲援。 這起事件發生於前年九月三日,強颱泰利過境造成道路坍方,部落族人為打通道路而自力救濟進行多處塌方聯外道路搶修,在泰司大橋往部落方向前行約一公里處,一棵胸徑約60公分的風倒櫸木隨土石崩落在路上,搶修過程中部落居民將櫸木移在路旁。 事隔十幾天後,阿敏等3人,根據部落會議決定,準備將這棵小樹運回部落,前往載運時,發現這棵小樹被林務局新竹林管處派人將樹身截成數段載運下山,只留下樹根在現場,他們把剩下的樹頭搬上車,卻在回程碰到橫山分局員警攔下盤檢。 堅稱依「祖靈」指示 未違法 3名部落族人在警訊時,雖強烈表示,他們的作為是司馬庫斯及整個馬里光的傳統領域,根據「祖靈」指示載回一棵路倒小樹,並沒有違法問題,但還是被依違反森林法移送法辦。 去年九月,阿敏等3人被檢查官「起訴」認定他們盜採國有森林產物,今年四月十八日分別被新竹地方法院,各處6個月有期徒刑,易科罰金各16萬元,但得緩刑2年。 司馬庫斯部落發展協會理事長阿敏,昨天不平指出,他們是颱風過後進行風災搶修清除路面工作,至於清除後的倒木是要帶回部落做為部落的美化利用,竟然遭受汙名指控,還被判了有罪徒刑。 他還強調,在林務局所提的訴狀裡,很大部分是他們自行建構的假事實,是在一個不對等立場上,用法律途徑欺壓原住民族故有的權利:即在社群、部落傳統領域利用森林資源產物的集體權利及其使用範疇。 他還表示,政府在前年一月頒布「原住民族基本法」,條文清楚說明原住民族在其傳統領域內的權利。但此案中林務局與檢察官似乎把「原住民基本法」置之度外,這是他們全體族人不願認罪,要繼續上訴與前往農委會陳情的原因。 部落長老表示 力爭固有權利 司馬庫斯部落長老Lahuy Icyeh表示,近年來原住民族部落間不時出現在其傳統領域內進行各種採集狩獵行為時被起訴,個案不斷持續發生,顯示原住民在其傳統領域內的活動及使用權利(這些基本的權利)被國家相關管理體制與法令層層監控限制,讓族人無法持續實踐族群的物質與精神文化的內涵。 他認為,半世紀來,在地知識嚴重被漠視,造成這些結果,最大的問題,就是國家相關管理體制與法令本身是「有問題的」!不重視什麼是原住民文化觀點下自然資源利用方式。他認為這事件不只是要還給3位族人清白,更重要的是爭取維護原住民族固有的生存權及自然資源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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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