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條法案名字叫「反貪腐」,但實際條文是什麼呢? 恐怕沒有幾個人知道。它的條例如下 : 您是否同意制定法律追究國家領導人及其部屬,因故意或重大過失之措施,造成國家嚴重損害之責任,並由立法院設立調查委員會調查,政府各部門應全力配合,不得抗拒,以維全民利益,並懲處違法失職人員,追償不當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