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方式與政黨得票比例比例,國民黨不分區加上區域立委[應該是66席],民進黨[應該是47席]。所以單一選區兩票聯立制又稱為補償制,更能夠反應出民意的代表性,做到得票率與席次的公平性,而不會淪為區域立委中獲勝者贏者全拿的情況。
所以,改成這樣的制度好不好?其實我個人認為,更改為德國的聯立制,對於小黨的保障會更周全,相對來說,或許會造成兩黨政治比較不容易形成,但是對於多元民意的展現,卻更有幫助。不論如何,大致上來說,我們的新選舉制度,確實優於過去的選舉制度。
以前就有在拜讀貝克的文章了,這一篇寫得真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