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八年十二月十五日下午﹐一名派出所的警察到我所居住的大樓﹐向管理處表示要找我。管理員問甚麼事情﹐該警員回答說﹐我是“列管人員”﹐要我填表。我太太是大樓管理委員會主任﹐那時我們都不在家﹐因為問題嚴重﹐大樓管理員立刻打電話給我太太﹐我太太回來後就到派出所詢問﹐那位警員不在﹐改由其他警員接待﹐他表示我是“大陸人士”﹐需要填大陸人士的表格。我太太立即表示﹐我從第一次到台灣來﹐就不是以“大陸人士”身份來的。因為我以前拿的是香港身份證明書﹐後來改為英國海外屬土公民(BNO)護照。因此我太太拒絕拿那份表格填寫。
二○○六年三月我從美國移居台灣﹐依親入籍並領取中華民國(台灣)護照﹐在台灣期間也沒有犯過法﹐為何突然成為馬英九的列管對象﹐想想也知道是與中國海協會會長陳雲林來台灣期間我的表現有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