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二課

舉凡不良政見及政策, 皆應攤在陽光下公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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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hman 收藏於 2009/02/26

第一、「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並非為農民而設計,它是為了居住於都市地區的居民而量身打造的。該草案非常著重於「鄉村區建築用地範圍擴大」,它要用區段徵收、土地重劃、及整合型農地整備的手段,來取得可建築用地。因此,其目的是為了都市居民來興建「別墅型農舍」,而這也是建商財團及地方派系長久以來企圖突破「農業發展條例」第十八條及「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的延伸,其造成的嚴重後果將是農民的被驅趕、離開其所居住的家園。 第二、「農村再生條例草案」也不是為了保護農地及發展農業而來設計的,在上位計畫付之闕如的情況下,任由地方政府隨意的圈地及建築開發,其後果將會嚴重降低台灣優良農田的存量,並衝擊我們的農業能否繼續存活。維持一定的糧食自給一直是各先進國家非常努力的目標,也應是我們國家的重大政策,但是,目前台灣的糧食自給率僅有百分之三十二,已經遠低於鄰國日本的百分之三十九,我們政府對此不感驚心,竟然還要反向操作,大筆的劃出農地。我們憂心,當大部分農地都成為建地及其預備地時,台灣的農業也將一去不復返了,而農地及農業的環境生態及文化價值也都將大為減損。 第三、「農村再生條例草案」將會嚴重的侵害私人土地所有權。對於「鄉村區建築用地範圍擴大」,此法案欲以區段徵收為主要手段之一,但是,非常重要的,土地的徵收必須是以公共利益為前提。然而,觀諸條文,重要的「農村再生發展區」竟僅是由「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擬定,「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即可,民眾倘有異議,也僅能「提供意見,併同計畫,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這樣的程序明顯過於粗糙,嚴重忽視了對於私人財產權應有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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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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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於 2007/12/19

司馬庫斯風倒櫸木事件自2005年發生以來,產生許多爭議與衝撞。泰雅族人為捍衛本身自治權,不惜出動所有族人聲援3位被起訴原住民青年;林務局則堅持立場,認為風倒櫸木屬於國有財產而不肯退讓。這場原、漢之間的法律攻防戰撼動了2002年推出的「新夥伴關係協定」,讓人質疑政府沒有誠意讓原住民族享有自治、自然主權之權益,接下來的司法判決、抗爭與種種訴求,處處顯示自治口號的虛無與相關法律的欠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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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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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ywhale 收藏於 2007/12/18

12月14日,三位雲林縣籍立法委員林樹山、張麗善與張碩文等人聯合召開記者會。其間張碩文委員之發言,恰恰證實這些立委在乎的根本就是如何活絡農地的買賣、透過農地的交易解放農地農用並且讓農地完全移作他用,他說「目前農地一公頃500、600萬元還是乏人問津,原因就是農地無法利用,放寬農舍興建,可以讓0.25公頃以下無法經濟生產的農地得以有效運用。」更可怕的是張麗善委員還補充說明「放寬農舍興建限制外,……,而山地坡地造林也要優先處理。」若此,台灣山地無林、農地無田之奇景,指日可待。難得政治、政客的伙伴合作關係如此緊密。我發現了有個東西,可以解放惡鬥無解的台灣政治,讓政客不分黨派、異口同聲、和諧對唱,那就是「利益」。

評農發條例十八條之濫修...文 / 廖本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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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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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於 2007/12/04

行政院及台中縣政府計劃在台中縣谷關地區徵收土地新建一座橋樑,解決篤銘橋經常淹水及交通問題,但引起當地原住民的反彈,今天集體到行政院中部聯合服務中心陳情,要求停止相關開發工程。中部聯合服務中心副執行長陳大鈞接見後表示,將與相關單位尋求可行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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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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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枝 收藏於 2007/11/28

「藤枝林道是我們布農族的故居,我們的祖先都葬在那裡,但是林務局現在把門鎖起來,不讓我們進去祭祖。」來自桃源鄉的布農族原住民老杜表示。他更指出林務局設置檢查哨,對原住民任意搜身,明顯侵犯原住民人權。 「林務局放任財團在造林地上建別墅,卻限制原住民回故居祭祖。」高金素梅指控,位於大武山的林務局屏東林管處潮洲事業區第一林班,本來是承租做為造林之用,但承租人卻在造林地上蓋了20多棟的別墅。 「土地是我們的母親,我們原住民都不允許有人破壞我們的土地,我們也願意負責造林工作,但是林務局卻說造林計畫必須公開招標。」來自泰武鄉的代表潘明山感嘆地說。 高金素梅表示,公開招標對於這些經濟弱勢的原住民而言,根本就是天方夜譚,有心維護山林的原住民無法競標,得標的財團不但沒有做好租地造林的工作,反而成了租地造別墅,更造成當地聯絡道路於今年8月聖帕颱風來襲時被後方崩塌的土石沖斷,水源地也因此遭到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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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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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於 200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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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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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於 2007/08/20

其實拜訪過好茶部落的人,都會懷疑族人怎麼會選擇這裡當作遷村的所在,因為無論從地形、環境和水文,怎麼看都不像是個適合人居的地方。事實上,在還未開闢成為聚落之前,好茶部落即是隘寮南溪的行水區,每到雨季,必遭洪水和土石肆虐。當初遷村時,有許多耆老就曾警告遷村官員,應考量部落未來的安全,不應急就章貿然遷到危險堪虞之地。不過,言者諄諄,聽者藐藐!三十年後,耆老的擔憂果然應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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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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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於 2007/05/23

  一連兩天,在司馬庫斯部落舉行「Pinhaban部落攻守同盟會議」於昨天結束,部落領袖代表(Mrhuw)有Ulay(烏來)、Tayax(抬耀)、Quri(石磊)、Smangus(司馬庫斯)、Cinsbu(鎮西堡)、M'utu(馬武督)等部落代表均前來加入同盟。   司馬庫斯部落因櫸木事件族人遭判刑,部落族人為宣揚傳統領域主權,除日前舉行「埋石立約」儀式,20、 21日兩天,在部落舉行Pinhaban儀式。Pinhaban是泰雅人在疆界領域遭侵犯時,各部族攻守同盟抵禦外侵的傳統機制。Pinhaban會議討論傳統領域規範與結盟方式,並擴大為族群與族群間的結盟。   各部落領袖表示,依照原住民過去的傳統是只要自己的族人被欺負或是羞辱,屬於相同族群或是居住在同一領域的部落,必須用盡全力全心給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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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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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於 2007/05/18

各位關心司馬庫斯部落的朋友們,櫸木事件讓部落深深感到受辱,還好有各位朋友的支持與聲援,無罪抗告這條路上我們不孤獨,我們也有絕對的信心可以打贏這場仗。 ◆ 2005/10月─ 司馬庫斯三位青年因撿拾風倒櫸木被判為「盜竊」。 ◆2006/08月─簡易庭:「只要你們認罪並繳罰金一萬元,整個事件就可以結束。」 ◆2007/02/14─最後法官以森林法第52條加重處刑「處於有期徒刑六個月,每人併科罰金十六萬,緩刑兩年。」 ◆ 2007/04/24─我們到台北林務總局表達抗議、要求道歉,但沒有得到善意回應;此後林務局卻又想上山與我們協商,但被我們拒絕。 ◆2007/05/07─我們依循古禮舉行埋石立柱儀式宣示傳統領域主權,設下出入口柵欄拒絶國家不當管理,我們同樣堅守、捍衛我們的土地。 各位朋友可能都有獲知司馬庫斯有計畫要於五月十八日北上行政院示威、遊行、抗議,其實都還在計畫與評估中,確定的行動都將會在「當上帝的部落遇到國家」部落格上發佈,所有的行動請以此處的發佈以及由聯盟發出的戰報為主,謝謝大家的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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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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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於 2007/05/16

針對司馬庫斯櫸木事件,原住民遭法法院判決為「竊盜罪」,美國新墨西哥大學地理系訪問學者倪進誠在「當上帝的部落遇到國家」網站發表〈法理與義理-創造屬於原住民的法理〉文章,以美國納瓦候族(Navajo)印第安保留區為例,強調唯有自治才能讓原住民才能擁有免於恐懼的自由。 倪進誠在文章中說,納瓦候族保留區地處美國西南地區,位於亞利桑那、新墨西哥、猶他州三州之交界處,面積有68,856平方公里,全境介於落磯山脈和內華達山脈間的高原地帶,是目前562個得到聯邦承認的印第安人部落中,最大的一個,人口已超過25萬人。納瓦候族擁有自己的政府,建立於1923年,當時是為石油的開採而組織,現今已發展成為具有社區發展部、經濟發展部、公共安全部、健康部、教育部、自然資源部、環境保護部、人力資源部、社會服務部、一般服務部等十個部會的規模;另外,並設有議會,擁有88位代表,代表110個納瓦候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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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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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納珊 收藏於 2007/05/01

2007年4月18日,司馬庫斯部落三位族人,以盜採國有森林產物為罪名,遭到判刑六個月,易科罰金每人十六萬元,緩刑二年的刑罰。 一樁不會引人注意的司馬庫斯櫸木事件,卻是引發長期以來原住民與林務局的恩恩怨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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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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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於 2007/03/08

失去家園及土地的傷痛,是難以弭平的。試想,若今日你們被迫離開熟悉且熱愛家園,會以什麼樣的心去面對流離失所? 然而,對我們族人來說,這樣的流離失所卻是自數百年前便開始了,至今,我們仍無法回到山林的懷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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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