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政客、學者到網路鄉民,很多人都喜歡當專家,推出自認為最好的行政區調整方案。確實,在地圖上分封諸侯還蠻好玩的,我小學時就會玩了。不過,行政區如果不合時宜,感受最深的應該是當地人,而不會是安樂椅上的專家。行政區如何才能改善,也應該是當地人自己比較清楚。日本的平成大合併,扎扎實實地為我們上了一堂民主課。2003 年到 2007 年,日本的市町村一舉從 3190 個整併為 1804 個,也有市町村從 A 縣投靠到 B 縣的案例。如此大規模的調整,全部由地方民眾自行協商、公民投票而成,不是專家設計。
一個里長,以高雄市的水平,一個月有五萬元的薪水,加上五萬元的特支費,加上一年三節的補助和水電,公車等等補貼。 一個高雄市的里長,平均一年花費納稅人近200萬元,台北市更高,台灣其他縣大概低一點,一個村里長,大概一年花費我們100萬,也就是說,台灣一年大概要花費70-100億來供養這些村里長。問題是,我們為什麼要村里長?有什麼是村里長不可替代的功能呢?我想了很久,嗯,好像真的沒有...
廢除鄉鎮以下層級的政府機關,扁平化政府組織架構,這是較好的方式,不過以台灣地方選舉的模式,要做這項改革,可要有很大的魄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