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二課

舉凡不良政見及政策, 皆應攤在陽光下公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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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某大學大一男學生,因上學期在校微積分被當,為籌措寒假補修的學分費,竟然異想天開在家中上網找援交,大膽公開張貼「2 千元,任何動作都配合」等鹹濕字句,遭瑞芳網路巡邏員警查獲。該學生說,實在不想向父母伸手要錢,才想以身體交換。 18 歲樹德科技大學林姓學生日前在家中上網,以暱稱「高雄-缺錢了」進入聊天室,公開表示「借一定有代價」、「1069 樓」、「屌有多大」及「就兩千ㄚ」等淫穢語句,以2千元代價徵求援交者。瑞芳警分局澳底派出所員警與他搭上線後,林生爽快開價2千元,表示「任何動作都可配合」,約員警在高雄市見面。 澳底派出所所長林聖銘帶著員警,自東北角千里迢迢開著車南下,順利在高雄市建國二路逮到裝扮相當女性化的林姓學生。林生偵訊時表示,因為上學期微積分被教授死當,必須自付學分費,在寒假期間重修,平時並無積蓄的他,不敢伸手向父母索討高達 3000 多元的學分費,才偷偷上網靠援交賺錢。 警方表示,林姓學生十分清楚自己所作所為已觸法,還哀求警方千萬不要讓他的父母知道,否則父母肯定會因他的一錯再錯氣炸。警方經訊問後,昨晨再千里迢迢將他依兒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條例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文章轉貼這則新聞沒什麼,只不過是想強調瑞芳的網路警察為搶功拚業績跨地域越權辦案跨到高雄去,未免也太浪費公帑而已,但作者配上 Google Map 加上從警政署找來的兒童漫畫版圖示,就整個荒謬好笑起來...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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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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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 年 3 月 16 日,台北縣政府派數百名警力至樂生院張貼強制拆遷公告,聲援學生為維護弱勢人權,不畏國家暴力,奮身抵擋,這一天將會被歷史紀錄,台北縣長周錫瑋也將背負起迫害人權的惡名。一個月後(4 月 16 日),具有世界獨特歷史意義的樂生院即將夷為平地,一起來吧!在樂生存亡絕續的關頭,展現人民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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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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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一個人坐在騎樓下絕食犯了什麼法?集遊法?稱不上吧,警察最新的說法是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而到底哪一點違反該法了?這已不是說理的問題,警察就是說不准坐在這邊,什麼鄰居覺得害怕啦,妨礙騎樓交通啦,妨礙社區安寧啦,凡此種種,反正他們就是掰,人多示眾嘛,漢草好嘛,簡言之,暴力也!    ……   寫到這裡,時間是早上五點,警察仍然軟硬暴力兼施,我覺得好笑的是,警察真得很吵,ㄟ,到底是誰在妨礙社區安寧啊?我們靜靜地坐著,他們在大聲耍賤,我想,應該是見識到,何謂警察國家了吧!   這種國家不要也罷,我要樂生人權共合國,我不要中華民國台灣警察國,我想把身分證給燒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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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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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有人致函台北市政府市長信箱,舉發吵年獸音樂藝術季活動現場有 "現金交易" 行為,有違公園管理法。吵年獸主辦特此遺憾通知!2/11 星期日活動中止!

沒想到已經夠刻苦又邊緣的 DIY 獨立音樂藝文活動是為這樣的突發狀況被迫提前落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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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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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是交通大執法首日,桃園縣警察局平鎮交通小隊警佐林學霆自費花了廿萬元,添購長鏡頭數位相機「牛刀小試」,一小時取締一百零五件交通違規,替國庫賺取十二萬元罰金。 林學霆自費添購的長鏡頭數位相機,可清楚拍攝五百公尺遠的畫面,因此被他拍照取締的違規民眾,根本不知道已被取締等著接罰單。林學霆平均卅秒取締一件違規,執勤這一小時,他的手、眼幾乎沒離開過相機。 他說,違規駕駛人收到舉證告發的罰單時,一定會心生不滿,「但我拍得照片美美的,會讓違規人感受到罰金五百元至一千八百元的取締照片,果真不一樣,也許較能心服口服。」 林學霆表示,他喜愛攝影,特別偏好動態攝影。有七年拍攝飛機、賽車等動態攝影的經驗,為配合昨天起實施的隱藏式取締勤務,特別自費購買長鏡頭相機,「只要我拿著長鏡頭相機,五百公尺內的動態絕對跑不掉。」 林學霆昨天在桃園縣平鎮市環南路、復旦路等地,持數位相機加上長鏡頭,以專業攝影技巧連續猛拍交通違規車輛。一小時就取締五十件闖紅燈、卅件騎士未戴安全帽,另廿五件開車未扣安全帶、開車時打手機與慢車行駛快車道等。 林學霆說,警方提供員警的照相機,拍攝效果也不差,但需和同事輪流使用,不如使用自己的相機,手感較熟悉。他這套攝影器材,機身和連拍器價值十二萬元,長鏡頭四萬五千元,廣角鏡頭三萬五千元。 【2007/01/02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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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