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對受害者是否非常不公平?在醫學上有種藥害救濟制度,例如每年總有因打預防針過敏而死亡的個案,但如果因此而停止施打,可能造成人類更大災難,死亡人數可能成千上萬,因此權衡之下,預防針仍必須進行,對於那些死亡個案,可以認為為大眾犧牲而由社會給予補償,我們對於老天無法造出完美人類感到無奈,唯一能事後補償的就是人類的愛心。
1.犯罪vs基因遺傳 2.醫學vs人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