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務二課

舉凡不良政見及政策, 皆應攤在陽光下公開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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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7/12/01

有鑑於寵物飼養、棄養氾濫,台北市動物衛生檢驗所正草擬「台北市動物自治保護條例」草案,有意將寵物納入戶口登記,將動物權提升至「準」人權,在戶口名簿上占有一欄,以強化飼主責任。該條例若順利通過實施,北市將開全國先例,讓自家的寶貝寵物得去「報戶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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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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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7/07/11

每到貓咪發春期,流浪貓的叫聲總是讓人不勝其擾,台灣有多少野貓?其實農政單位也沒有數據,因為流浪貓的普查比起流浪狗困難很多,貓的習性擅於躲藏,大老遠看到人類接近就會躲起來,非常不容易調查,因此,農委會的流浪動物普查工作,只做了流浪狗的部分,一直沒有流浪貓的數據。 考量未來要把貓納入寵物晶片業務,農委會下半年打算對貓的問題下點功夫,七月初才剛剛發函給北高等六縣市有收容流浪貓的動物收容所,了解收容野貓的數量和細節。 農委會方面表示,現在收容流浪貓的縣市包括北高兩市、北縣、桃園縣、台中市和台南市等幾個縣市,會先了解這些縣市收容流浪貓的情況和數量,由這些收容所開始辦理貓咪植入寵物晶片,以後希望推廣到所有家貓都能植入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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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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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笑的月亮 收藏於 2007/07/10

目前各縣市僅有高雄市已訂定畜犬自治條例,北縣訂的自治條例比高市嚴格、罰則也更重。愛狗的板橋市張小姐拍手叫好,說「政府早就該這樣做了!」 動物保護法規定營利性犬隻及寵物買賣業者,必須在犬隻出生6個月內、飼主4個月內辦理登記及植入晶片,但業者為了規避責任,通常在小狗出生6個月內賣出,長期來形成業者賺錢,責任卻在買主身上,因此訂定的「台北縣犬隻管理自治條例」,特別加重違規業者應負的責任與罰則。 北縣自治條例也明定如果業者或飼主地址變更、犬隻轉讓、死亡,業者或飼主均須於1個月內辦理變更登記,至於犬隻遺失更須於5日內申報遺失,違反者將面臨3萬至10萬元罰鍰。 犬隻管理自治條例更賦予動物保護人員執法權力,稽查員得進出犬隻比賽、繁殖、買賣、訓練及公眾場所,稽查犬隻有無植入晶片,業者及飼主若規避、拒絕或妨害稽查,可裁處2萬至10萬元罰鍰,必要時稽查人員得請警方協助。 台北縣動物疾病防治所長蔡宗益指出,違規業者如果拒繳罰鍰,縣府可依行政執行法裁處5000至30萬元不等的滯納金,並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處強制執行。 自治條例也釐清犬隻管理的權責,以避免各單位踢皮球,例如動疾所負責犬隻登記及植入晶片等工作,環保局負責遊蕩犬隻的捕捉及汙染取締,警察局負責犬隻傷人、妨害安寧、被虐待處理事宜;衛生局負責狂犬病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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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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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enlost 收藏於 2007/05/27

劉英純/北縣報導 一跪成名的高中老師賈鴻秋日前指控,部分流浪狗收容所為達到撲殺「配額」,刻意利用母狗生殖幼犬,再將幼犬撲殺「充數」,但北縣動物疾病防治所所長蔡宗益否認。 高職教師賈鴻秋收容流浪狗多年,日前有義工媽媽楊太太向她哭訴,在北縣發生慘絕人寰的殺狗事件,有流浪犬收容中心為了「績效」,每個月撲殺1百多隻狗,竟然讓未結紮的流浪狗母犬生育,再把小狗仔「處決」。 北縣10多處公所清潔隊有捕犬大隊和流浪犬收容所,捕到的狗先安置籠內,根據動物保護法先安置大約7到10天後,若無人認領,在狗籠不夠住的時候就會適時被安樂死。近年來流浪狗數量變少,流浪在外的狗也多半機伶不好抓,賈鴻秋質疑「狗口數」不足時,相關人員殘殺幼犬,行徑太過殘忍。 北縣動物疾病防治所所長蔡宗益表示,各收容所都有工作日誌,進出數目有記錄,並無每個月必須殺多少狗的壓力,由合法獸醫師執行,一年要花250萬元,每處理一隻狗可獲235元的補助。 中華民國關愛動物保護協會理事長沈容華強調,執行安樂死可以領錢,容易造成勾結,把腦筋動到剛出生的小狗身上。 得標的林姓獸醫師反駁說自己也不希望賺這個錢,這畢竟是生死問題,人道處理完全因為空間太少。蔡宗益也認為各流浪犬收容所做的事都可以接受公評,愛心媽媽拍到幼犬關在同一籠子中,表示收容所有做分類,並不一定是母犬在收容所內繁殖,北縣每年大約有一萬隻狗安樂死,完全是不得已。 黃天如/北縣報導 北縣動物疾病防治所所長蔡宗益說,目前各鄉鎮市流浪動物之家都是由公所設立,由清潔隊轄下的捕犬隊管理;至於縣府則補助每個流浪動物之家每年50萬元,酌予補貼狗狗飼料費,以及犬舍修繕費所需。 雖然早年常會傳出公立流浪動物之家管理不善,但蔡宗益強調,動物保護法公布實施後,保護動物已是全民共識,公立收容所動見觀瞻,自然更加不敢怠慢。 更甚者,縣府的錢並不好拿!雖然每年只有50萬,但防治所每周都會派員到現場督核,除了環境衛生、充足潔淨的飲水與食物,公狗母狗分開、大狗小狗分開、病狗老狗分開更是基本要求,絕對不會有「公母同籠」放任繁衍的情況。 對於外傳某鄉鎮市流浪動物之家涉嫌刻意安排公狗與母狗交配,然後再把生下來的小狗人道處理,藉以賺取黑心錢,蔡宗益斬釘截鐵地說:絕無可能!因為流浪動物之家無論收容、送養,或遇狗狗自然死亡、人道處理都須詳細記錄工作日誌,要作假實在太難。

「高職教師賈鴻秋收容流浪狗多年,日前有義工媽媽楊太太向她哭訴,在北縣發生慘絕人寰的殺狗事件,有流浪犬收容中心為了「績效」,每個月撲殺1百多隻狗,竟然讓未結紮的流浪狗母犬生育,再把小狗仔「處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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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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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