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法理認定」的角度看,一案司法偵辦完成,事情即該告一段落。從「實質認定」的角度看,無法取得原住民身分進而獲得減刑或緩刑的平埔青年潘仁庸,其實是國家政策不當及法律配套不全下的犧牲品。
找總統特赦固然治標,但為何至今不見原住民立委們修法治本的提案連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