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惠琴/台東報導 獎勵金太誘人!台東縣大武鄉及達仁鄉,同意台電在兩鄉從事核廢料最終處置場現地探勘工作,兩名鄉長吳仲民、張金生異口同聲的強調,探勘不等於同意把核廢場設置在這,而3000萬元的探勘獎勵金,對地方財政不無小補。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把台東縣的大武、達仁兩鄉,都列為核廢最終處置場的候選場址之一。不過,在立法院去年四月通過「低放射性廢棄物場址選定條例」之前,台電曾在達仁鄉南田村違法「偷跑」探勘,引發台東縣議會突擊和制止。 依據經濟部發佈實施的調查評估獎勵要點,大武、達仁在現階段若配合調查,兩鄉各可獲得3000萬元獎勵金,縣府也可得到2000萬元,就算未來不被選上,該筆獎勵金也不需退回。 儘管有鄉民認為,核廢料對人體有害,全世界的人都避之唯恐不及,把它放在台東,根本是禍留子孫;然而這筆錢對財政拮据的兩鄉而言,確實有相當的吸引力。 大武鄉長吳仲民表示,獎勵金用在公共建設,應當能使大武鄉公所吃緊的財政得到舒緩。因此代表會都表示支持,讓台電在加津林進行探勘。 吳仲民說,由於探勘行動不等於同意把核廢料放在大武,所以能夠藉此機會,透過專業的地質、水文及環境調查,只要不破壞自然環境,讓大武人更認識自己,也是好事一樁。 達仁鄉長張金生也持同樣觀點,他表示,同意台電在南田探勘是一回事,最後選址確定與否,還需經過全台東縣民公投同意,一切都有法令約束,因此接受3000萬元的獎勵金,達仁鄉代表會同樣認為沒什麼不好。